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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
神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 光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对曰:“臣不能为四六。”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且卿能进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获辞。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鉴,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俾日进读。
安石执事,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迩英进读,至曹参代萧何事,帝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对曰:“宁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取高帝约束纷更,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汉业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如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宋史·司马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