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4日,四川肖先生、南京的朱先生赴青岛旅游,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40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肖、朱两人拒付天价虾用餐费,老板拿出支撑遮阳伞的杆子要打他们,还威胁说打电话喊人来。四川的肖先生掏出800元给了店老板,南京朱先生支付了2000元。
事后,媒体爆料了该事件。2015年10月6日下午,青岛市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店作出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