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注:法治指数是国际上判断、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及其程度的量化标准。2012年,中国法治指数排名为87名。2014年全球法治指数丹麦以0.93分位居第一,中国以0.45分排名76。
材料二:提高法治指数,建设法治经济,必须贯彻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经济理念。法治,让交易更顺畅,让“无形之手”更稳健,在公平竞争中,各种要素才会在利益驱动下竞相涌动、良性共赢;法治,让信用更扎实,过去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商业贿赂、欺诈,都为法治所不容;法治也瞄准政府,把“有形之手”全部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有创造活力,才能“逼出”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
材料三:“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进入“十二五”历史新起点,党和国家将“民富”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8.0%,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7.4%的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