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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复习专项训练(五): 现代文阅读(浙江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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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3
复习试卷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锋利与柔软

李良旭

    还是在学生时代,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初中部就读时,就是学校的名人。

    金庸的文学天赋,尤其得到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他常常邀请金庸到自己办公室和寝室里,与他一起探讨文学。灯光摇曳,两人促膝长谈。文学,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他们成了一对十分要好的忘年交。

    在张印通的宿舍里,金庸看到了张印通收藏的许多文学书籍,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文学名著。金庸的刻苦和勤奋博得校长张印通的赞许和好评。

    省立联合高中是当时浙江省的一所重点中学,校规十分严格,常有学生因违反校规而被开除。金庸的性格散漫,甚至有些桀鸷不驯,他常常秉笔直书,甚至给校规挑错。校长张印通为此多次劝导金庸,要他好好读书,收敛自己的锋芒。金庸表面上允诺,可一转身,依然我行我素。

    1941年,金庸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阿丽丝漫游记》,文章讽刺学校训导处主任在教学、管理上的无能和愚拙。文章发表后,学校一片哗然,训导处主任更是暴跳如雷,扬言要对金庸进行报复。

    校长张印通得知消息后,不禁心急如焚,焦虑万分。为了维护校风和校纪,他毫不留情地将金庸开除了。有学生和老师向张印通求情,也被他一概拒绝。

    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金庸撑着油纸伞,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心里满是惆怅。忽然,张印通浑身湿透,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赶了过来。他一把拉住金庸的手说:“孩子你不能就这样走了,你将来还要在文学上成就一番事业。我想好了,我把你介绍到衢州中学上学, 那所中学的校长是我以前的一个同学,他一定会热情地收留你的。这是我写的引荐信,你去找他吧。”

    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百感交集,不禁热泪盈眶。为了维护校风、校纪, 张印通铁面无私,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张印通的内心又是柔软的,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那一刻,金庸似乎读懂了校长张印通锋利与柔软的侠骨柔情。

    在衢州中学,金庸惊讶地发现。学校图书馆收藏了大量的文学书籍,比省立联合高中初中部的图书馆收藏的更多、更丰富。在校图书馆里,他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尤其喜爱阅读古典文学名著,这为他以后创作武侠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几十年后,当金庸成为著名武侠小说作家时,他曾深情地回忆道,张印通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写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并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这是他的武侠小说人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做人,也应该既有锋利的一面,又有柔软的一面,不可失之偏颇。

(小鸽摘自《扬子晚报》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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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画的最后一幅画

齐良己

铁栅三间屋,笔如农器忙。

砚田牛未歇,落日照东厢。

    勤劳是我父亲齐白石一辈子艺术生活的特点,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不断刻苦努力,至老不衰。正如上面他自己写的诗中所说的,他作画像________,从早上忙到太阳落山。在七十余年的画画生涯中,他差不多天天都要作画。二十七岁以后,只有两次害病,一次遭父母之丧才搁过笔,父亲的勤奋是持久而有恒的,即使到了晚年,他也没睡过早觉,每天照例黎明即起,吃过早饭,便要画上几幅,对艺术真是孜孜不倦。

    回想起父亲一九五七年逝世这一年的春夏之际,他的精神有些不济了,健康情况已大不如以前,还丝毫不服老,顽强地和衰老作斗争,画了一幅花中之王——牡丹,这是父亲一生中最后的一幅画。

   记得那天早晨,风和日暖,父亲不用扶持,竟自己从卧室走到画室中来。按习惯,我知道他要画画了,赶忙铺开了纸,准备好了颜料等东西。父亲和往常一样站着,挽起袖子,不慌不忙,先看看准备好了的笔、墨等用具,在笔筒里仔细找出他想用的那几支笔,又用手摸了摸纸,仔细辨别了纸的正反面(这些都是父亲的老习惯),然后拿起笔,对着纸停视了许久,然后小心翼翼地蘸了洋红。我一看用大笔蘸洋红,就知道要画牡丹了,这是父亲一生中最喜爱画的花卉之一。我赶紧抻直了纸。这一天,父亲的情绪很好,兴致极高,用墨用色,信手拈来,斗大的花朵比真花大有夸张,笔尖用极重的洋红,笔根水份又饱满欲滴,画得淋漓尽致,颜色美艳绝伦。花叶由下至上,由墨绿至老黄,有墨有色,泼色泼墨,随心所欲。色未干时用苍劲的笔法勾的叶筋,笔笔见功,使得茁壮茂盛的叶子能分出阴阳向背和前后的层次来。父亲勾完最后一片叶子,我便照例把画用铁夹子夹在横在屋里的一根铁丝上。父亲坐在椅子上,看了许久,又拿回画案上,特别小心地添加了几笔动叶,再挂起来,才点点头:“要得(湖南话:可以了)”。父亲画画,从来都是这样严肃认真的。即使已经画过上百遍的东西,也要反复端详、修改,方才成幅,并不像有些人一挥而就。到了晚年,名扬海内外了,仍一丝不苟,从不粗制滥造。这幅画也同样是挂上拿下,反复几次,认为没有大的问题了,最后才苍劲地题上“九十七岁白石”的字样。没想到,这幅牡丹竟是父亲辛劳一生的最后一幅画。

    父亲非常喜爱画牡丹,他一生画了多少幅牡丹,已记不清了。我记得只要是每年牡丹花开的季节,他必到公园去观赏牡丹的各种姿态,那些天便要反复画上几幅。尽管画得很多,却从不重样,画的方法也每每有新的变化。但无论如何变,都能把牡丹的富丽堂皇、欣欣向荣的姿态描绘得十分突出。这一幅牡丹,一变过去枝叶分开的画法,而是花、枝、叶浑然一体,色、墨融合在一起。干老花新,迎着朝阳,随风摇曳,我们似乎听到了枝叶的沙沙声,感到了花间的清香扑鼻。

    啊!多鲜艳的牡丹,我望着想着,这也许就是父亲美好的心灵世界真实的写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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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光影

宫利民

    一生中,总有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被我们忽视。可是,忽然有一天,当我们自身也成为那些被忽视的小事里的主角时,才知道这些看似简单的小事里蕴涵着的,却是暖融融的深情……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父母虽然不辞辛劳地忙碌着,可生活依然模式般地向前运行。母亲的身体本就很差,却像男人一样上班出力干活。有一次,我看见妈妈在剧烈地咳嗽之后,吐了一口鲜红的血,我吓得哇哇大哭担心妈妈会死去,母亲则爱抚着我的小脑袋轻声地说:

    没事,孩子,你没有长大,妈妈怎么会死呢。

    那时,年幼的我们远没有像现在的孩子如小皇帝一般倍受父母长辈们娇宠,上下学都是靠自己的小腿小脚不知疲劳地丈量着家和学校之间的距离,风雨兼程。

    北方的冬天,是最难挨的。一入冬,淘气的我们总爱往雪深处跑,棉手套、棉鞋里都灌满了雪。当走进燃着火炉的教室后,雪便化成了水,手套、棉鞋都被浸湿。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会儿工夫它们就被冻得硬梆梆的,完全失去了保温的作用,手脚也冻得生疼,眼泪直往下落。心里又很害怕,担心手脚被冻掉。常常是回到家后,母亲马上用雪为我搓手搓脚,好一阵儿才能缓过来。冬天白昼特别短,家离学校又远,每当到家时天已经擦黑了。推开院门,映入眼帘的总是屋顶上袅袅的炊烟和跳跃不定的一窗烛光。

    烛光一直陪我度过了不知愁滋味的少年时光……

    还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区里举行文艺汇演,喜欢唱歌的我被单位推荐参加了厂里的文工团。白天上班,晚上排练。当排练结束走出单位时,朦朦胧胧的月色静谧而安宁,仿佛一切生命都静止了,只听见自己嚓嚓的脚步声。此时,月儿羞答答地躲在云层后面,如同来了陌生人就悄悄地藏在自家门后的邻家那个俏丽的小女孩儿一般。走着走着,忽然,远处传来几声犬吠,音色完美,高亢回旋。也许是睡眼惺忪的夜风,惊醒了沉睡中的看家狗。几声完美的亮音之后,一切又归于静寂。此刻,夜风倒是精神了许多,摇摇树,动动草,停一停,跑一跑。它不但在地下闹,还把天上的云彩吹得眉开眼笑。逗得羞涩的月儿拨开云层,露出了圆圆的笑脸。星星也迫不及待地探出头,窥视着夜色中的灯火人间。然而,像这样富有韵味的夜景极少,大都是黑夜遮目,罕见路人,甚至排练时存留的热情也化作一缕微风飘散在夜的帘幕里了。

    归心似箭。

    推开院门,映入眼帘的是泛着黄晕的一窗灯光……

    转眼,已为人父。积劳成疾的母亲最终没有经受住病痛的折磨,撒手人寰。

    人生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跨越式的变化,昨天,还拉着女儿稚嫩的小手走在家乡泥土芬芳的小路上,而今,却站在处处洋溢着古朴园林文化气息的苏州目送着女儿踏上求学的征途。

    女儿上高中时住校,周五回来。每当坐公交回到家时,夜色早已悄悄地涂满玻璃窗。一次,我做完晚饭等女儿归来,看见客厅的灯亮着,便顺手关掉了。妻子从卧室里出来见客厅黑漆漆的就又把灯打开了。我说:浪费电,关了吧。可妻言语深长:让灯亮着,孩子看见了知道我们在家等她,安心,上楼时不会着急……

    听了妻的话,我心怦然,原来,那夜色中的一窗光亮,是妈妈的守候,是母亲的温情,是母爱的释放……

    想起了妈妈……

    想起了妈妈为我亮着的一窗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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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绝招

    面人雷,当然姓雷,但叫什么名字,谁也不清楚。他是吃捏面人这碗饭的,六十来岁,骨骼清奇,黄面短须,双眼锐亮,像鹰眼,有点儿冷。

    只要不下雨落雪,面人雷会准时出来摆摊。他的行头很简单:一只可收放的小支架,上面挂一个纸板,正中写面人雷三个大字,两边各写一行小字:为真人捏像以绝技传家。再有一个小木箱,里面放着捏面人的原料和工具。他捏面人很快,顾客站个十来分钟就行,称得上是立等可取。顾客满意了给钱;觉得不像,他不取分文,而且立刻毀掉,再不重捏——这样的情景似乎从没出现过。他捏面人,先是几个手指翻飞,很快便成形,再用小竹片、小剪刀和细铁签修一修,无不形神毕肖。

    闲暇时,面人雷会安静坐下来,手里拿着面粉,两只眼睛左瞄右瞅,专捏那些有特点的人物。如那些老江湖,算命测字的半仙,街头卖艺的赤膊汉子,强讨巧要的乞丐……当然,他也捏那些在广场游荡乘机作案的小偷,专门碰瓷的骗家,还有避着人做

    白粉生意的……捏好了,悄然放入木箱,秘不示人。

    这么大广场,这么多人流,各类案子总会发生的。负责车站治安的警察,常会秘密把面人雷找去,请他帮忙破案。面人雷会把那些涉案疑犯面人拿出来,冷冷地说:只管抓就是,错不了。

他们知道面人雷靠这手艺吃饭,便要按人头给钱。面人雷说:这算是我的义务,免了!只是……请你们保密,给我留碗饭吃。小偷抓了;碰瓷的抓了;贩白粉的也抓了。

    那些面人捏得太像了,一抓一个准。

    一个秋天的深夜,无星无月,风呼呼地刮着。

    面人雷睡得正香,门闩被拨开。屋里突然亮起了灯,被子被猛地掀开,三条大汉把面人雷揪了起来。

    面人雷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很镇静,说:下排琴,总得让我穿上挂洒、登空子,戴上顶笼,摆丢子冷人哩。

    面人雷说的是春点,也就是江湖上的隐语。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汉子,脸上有颗痣,说:上排琴(老哥),是你把我们出卖了,你该懂点规矩,今晚得用青于(刀)做了你!对方掺杂着说春点,气氛也就有些缓和。

    面人雷笑了笑,也不绕弯子:我这把年纪了,死也不足惜。兄弟,我捏了一辈子面人,让我最后为自己捏一个吧,给老家的儿孙留个念想。不过一会儿功夫,误不了你们的事。也不必担心一个年老体衰的人,还能把你们怎么样。

    三个人同意了。

    面人雷打量了他们几眼,说:谢谢。然后拿出一大团面粉和工具,坐在桌前,对着小镜子捏了起来。

    三个人坐到一边去,抽着烟,小声地说着话。他们知道这个老江湖懂规矩,他们也做到仁至义尽。

    面人雷很快就捏好了,是他的一个立像,三寸来高,右手拿着个小竹片,左手握拳。底座边刻上一行字手中有乾坤。‘面人雷’自捏像。

    那三个人拿着面人轮流看了看,随手摆在桌上。

    夜很深很暗,一行人急速远去。

    两天后,在二十里外的深渠里,发现了面人雷的尸体。

    人命关天,公安局很快就找到了面人雷的住处。在现场勘查时,只找到了一叠汇款存根和几封家信,还有桌上那个栩栩如生的面人。其外,几乎没有什么线索。

    刑侦队长是个年轻人,业余喜欢搞雕塑。他把面人雷的自捏像放在办公桌上,关起门来看了整整一天。他发现那只形如利刀的小竹片,尖端正对着那只握着的拳头,而拳头从比例上略大,似乎握着什么东西。手中有乾坤?他小心掰开那拳头,掌心出现了几个极小的面人!在放大镜下一看,眉眼无不清晰,其中那个脸上有痣的汉子是个黑道上的头目,曾因诈骗坐过牢。

    几个疑犯很快就被捕归案。

    面人雷追悼会非常隆重,正面挂着面人雷的遗像——是那尊自捏面人的放大照片。

    侧面是一幅挽联:手中有乾坤,小技大道。心中明善恶,虽死犹生。

(选自《小小说》,作者:聂鑫森,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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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

    我总愿在每年的初冬季节到圆明园去,不是为别的去,就是为了在这个时候,到那里的荷花池去看荷花。

    诚然,荷花的绿叶的美是无可比拟的,它浅浅的深深的绿叶上凝聚着汪汪点点的水露,在阳光的照射下,宛如透明的翡翠上滚动的几颗珍珠。

    这是这一塘荷花最美的时候吗?“接天莲叶无穷碧”的名句曾被人无数次地吟咏过,的确,我起初曾经以为,这是荷花最美的时候,可是我现在却觉得,也许一切并非如此。

    诚然,荷花的红花的美是有口皆碑的,它粉粉的,淡淡的,文文的,雅雅的,仿佛永远是十五六岁的年纪,不管在明亮的阳光下或是在轻风细雨中,它婷婷于岸畔又隐隐于水底的那些神秘莫测的艳影,都会使人心醉神迷。

    这是这一塘荷花最美的时候吗?我现在越来越不这么以为了。

    那是一个十多年前的十月,我独自一人到圆明园,想去寻找那里的残秋,无意之间,我却被蓦然呈现在我面前的另一种景色震撼了:在映满圆明园断石残柱所组成的黑白相间的奇妙图案的水影中间,交织其上的是一池残荷,它有的枯梗还高高的耸立着,有的则已折断在水中,它有的叶子早被秋风撕破,有的卷作黑色的一团,却依然在空中高悬,那些它结下的果实,那些曾是翠绿色或者金黄色的莲蓬,有的虽然已变成黑色,却依然在空中高举,有的被风雨摧折,成堆地倒伏在水中,却依然守着它自己的根,看到这种景象,我顿时感到我走进了一个荷花的神奇的世界。

    留得残荷听雨声吗?我感到这满池的荷花没有枯,没有死,那布满池水的断梗残枝,完全是那一池碧绿一池艳红的最高的升华。从它们以残枝断梗和倒在池水中的莲蓬所组成的各种神秘的图案中间,你可以发现一种美,可以发现那种不是红红绿绿的俗美,可以发现那种不是迎合季节的庸美,可以发现那种不被别人所发现的蕴藏于残破枯败之中的那种自信和孤高,那种一直展现到生命最后的充满无比自信的高尚的凄美。

    它是满池枯梗残叶,但它却表达了一种力量,一种精神,它给人们的,和圆明园留下的断墙一样,是一种似乎已被摧毁但却永远无法摧毁的象征,是一种不屈的沉默。因此,我想,这满塘残荷才是圆明园荷池的绝美之处,因为它是远胜于色远胜于香的一池历尽凄风苦雨的绝唱。

    不要留得残荷听雨声,还是在风雨声中去听残荷吧!它用生命宣告:只要精神上不屈,便谁也摧毁不了你的美。有些时候,越是摧毁,便越是美丽!

    存在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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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则由别个代替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经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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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稼先

杨振宁

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

    一百年以前,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时代,恐怕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最黑暗最悲惨的时代,只举1898年为例:

    德国强占山东胶州湾,“租借”99年。

    俄国强占辽宁旅顺大连,“租借”25年。

    法国强占广东广州湾,“租借”99年。

    英国强占山东威海卫与香港新界,前者“租借”25年,后者“租借”99年。

    那是中华民族任人宰割的时代,是有亡国灭种的危险的时代。

    今天,一个世纪以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这是千千万万人努力的结果,是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创造出来的伟大胜利。在

    20世纪人类历史上,这可能是最重要的、影响最深远的巨大转变。对这一转变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有一位长期以来鲜为人知的科学家:邓稼先。

“两弹”元勋

    邓稼先于1924年出生在安徽省怀宁县。在北平上完小学和中学以后,于1945年自昆明西南联大毕业。1948年到1950年赴美国普渡大学读理论物理,获得博士学位后立即乘船回国,1950年10月到中国科学院工作。1958年8月奉命带领几十个大学毕业生开始研究原子弹制造的理论。

    这以后的28年间,邓稼先始终站在中国原子武器设计制造和研究的第一线,领导许多学者和技术人员,成功地设计了中国的原子弹和氢弹,把中华民族国防自卫武器引导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1964年10月16日中国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1967年6月17日中国爆炸了第一颗氢弹。

    这些日子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的重要日子,是中华民族完全摆脱任人宰割危机的新生日子!

    1967年以后邓稼先继续他的工作,至死不懈,对国防武器做出了许多新的巨大贡献。

    1985年8月邓稼先做了切除直肠癌的手术。次年3月又做了第二次手术。在这期间他和于敏联合署名写了一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1986年5月邓稼先做了第三次手术,7月29日因全身大出血而逝世。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好准确地描述了他的一生。

    邓稼先是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张爱萍将军称他为“‘两弹’元勋”,

    他是当之无愧的。

    ……

    “我不能走”

    青海、新疆、神秘的古罗布泊、马革裹尸的战场。不知道稼先有没有想起我们在昆明时一起背诵的《吊古战场文》:

    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也不知道稼先在蓬断草枯的沙漠中埋葬同事、埋葬下属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粗估”参数的时候,要有物理直觉;昼夜不断地筹划计算时,要有数学见地;决定方案时,要有勇进的胆识,又要有稳健的判断。可是理论是否够准确永远是一个问题。不知稼先在关键性的方案上签字的时候,手有没有颤抖?

    戈壁滩上常常风沙呼啸,气温往往在零下三十多度。核武器试验时大大小小临时的问题必层出不穷。稼先虽有“福将”之称,意外总是不能免的。1982年,他做了核武器研究院院长以后,一次井下突然有一个信号测不到了,大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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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

林海音

    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忙地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在昨天那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专候我的光临。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十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他们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的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这是一本畅销书,那么厚厚的一册,拿在手里,看在眼里,多够分量!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

    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目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我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是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选自《城南旧事》,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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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粽子

韩逸萌

    ①“粽子香,香厨房。艾叶香,香满堂。桃枝插在大门上,出门一望麦儿黄。”端午的歌谣是清晨的布谷鸟起的调,脆生,清亮,故乡从仲夏夜的梦中醒来,惺忪中瞅见阶前的青草里缀满昨夜露珠的清香。

    ②奶奶的细碎的步伐,踩一地晨露的湿润,粗糙的手掌摩挲着我绒软的头发,我想在清凉的晨风中再赖会儿床,可端午的歌谣已在奶奶的厨房里吟唱,睡意便在那芬芳之中忽而散去。

    ③端午的香先是粽叶的清香,墨绿的叶子有竹叶可爱的形状和艾草气味的清爽,奶奶将两束叶子散乱地铺在白瓷的盆里,再浇一壶滚烫的水,水汽升起,携裹着袅袅清香,如同沸水冲茶,将叶里蕴着的香气点染出来,那香气就像活了一般,在奶奶手里,清香原来可以生长。

    ④我去看那泡了一夜的米,一粒粒透亮饱满,此时都相互慵懒地倚着,像是饮了一夜的佳酿,浓睡不消残酒。奶奶的粽子简单至极,只放红枣和糯米,青翠的叶裹红白的馅,不腻不甜,原始、纯粹,却有着独特的甘醇,令我的童年深深迷恋。

    ⑤我着迷的是奶奶包粽子的过程,三层粽叶错落着搭好,轻轻展开、抹平,两手轻轻一弯,便弯出小小的圆锥形状,一撮米添在尖尖的角里,捏三颗红枣点在米中,再一撮米盖在上面。奶奶不会让枣露出米外,于是红枣的汁液不会流出,全都浸在米里,不放糖,却更香更甜。奶奶的大手紧紧捏着盛满馅的粽叶,一根线绳紧紧绕过,缠两圈,系住,便成了一个精巧的四个角的粽子。我赶紧捧过来,细细地看,满心满眼地喜欢。我也试图包一个,铺好粽叶,弯成小圆锥,放米和枣,却总是捏不住粽叶,缠不紧线,总是漏了米,或者包成了三个角的平面。奶奶笑着说:“俺妮儿手小,不是干活的命,一定清清闲闲享一辈子福。”端午的阳光照在奶奶的背上,我坐在奶奶投下的影子里想,享一辈子福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奶奶包的粽子……

    ⑥粽子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响,是端午的歌谣最贴切的唱腔,香气从厨房溢出,氤氲在整个院子上空,我不住地扒在门口张望,奶奶说,妮儿不急,越煮越香。奶奶的粽子包了三层叶,煮的时间越长,米越软糯,越能浸透叶的清香。奶奶把火烧得细长,我在过午的温热中睡去……醒来时,粽子便已煮好,奶奶已经凉在盘里。我轻轻捧起一只粽子,我觉得奶奶的粽子像是有生命的,轻轻拉一下,线绳便解落,展开粽叶,精致的四个角的粽子煮得透亮,微微地染了青绿,第一口是叶的清香,第二口是米的甜糯,我不爱吃红枣,奶奶用筷子轻轻划出,只留下那被枣浸得微红甜香的米。奶奶说小孩儿吃了肚胀,便用那粗粗硬硬的手轻轻揉着我吃得圆滚滚的肚子……

    ⑦我在端午的歌谣中成长,门前的小树隔年盈尺,奶奶却在我的鲜嫩反衬下日渐白头。我后来吃过八宝粽、蛋黄粽、鲜肉粽,却都不及奶奶的粽子有着最纯粹的清香;我后来见过长长的竹筒粽、缠着五彩线的迷你粽,却都不及奶奶那裹着错落搭开的三层粽叶。奶奶的粽子在每个端午,温柔敲打我回忆的味蕾。

    ⑧端午的歌谣又响起,奶奶的粽子隔着时光和故乡,与我相思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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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茶壶里的秘密

陈亦权

    恩雷特是这座英格兰小城里最受爱戴的人。

    他是最有名的古董收藏家,也是最有钱的富翁,而且还是这座小城里最大的慈善家,他出资建造过两所小学和一座敬老院,他还曾无数次出钱请医生为贫困的穷人们治病。

    有一点很遗憾,恩雷特的夫人不能生育,他们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眼见着自己的年纪一天天增大,恩雷特决定要收一位养子,以便将来有人能继承他的财产。

    恩雷特把消息公布出去后,不到十天就有一百多个十来岁的孩子报了名,他们的父母有贫民,有流浪汉,也有富商甚至是政客。

    恩雷特初选了50位孩子,然后在一个炎热的中午,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大院子里。

    那是一个奇怪的院子,里面像小山似的堆了许多石块、泥土和砂砾,那里面搅拌着许多小首饰、小挂件和小玉石。在院子另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零零落落地放着一些煤球和一只炉子,炉子上,架着一把茶壶。

    “孩子们,在这个院子里面,只有一样东西是最值钱的,当把那件东西对着太阳看的时候,能发现中间有一块红心斑!谁最先找到那个东西,我就认为谁最有发现财富的眼光,那么他也就是我所要找的人!”恩雷特说。

   孩子们争先恐后地爬到大石堆上,他们开始手脚齐用,挖啊,刨啊,捡起这个对着太阳照照,捡起那个对着太阳照照。炎热的太阳晒得他们满头大汗,甚至浸湿了他们的衣裳,但没有人愿意就此放弃,他们继续努力寻找着!

    这时,一位小男孩抬头看了看伙伴们,走下石堆问恩雷特说:“恩雷特先生,您这儿有茶吗?我想为他们倒一杯茶,大家都很渴了!”

    恩雷特对这位小男孩有些印象,他的父母在很早以前就离开了人世,这些年来一直跟着善良诚实的爷爷生活。“茶?没有!”此刻,恩雷特不愿意与他说太多话。

    “我看见那边有一只茶壶,我能去烧水吗?”小男孩朝那个角落里指了指说。

    “茶壶里面本身就装有一壶冷水,你可以直接烧!”恩雷特一边从口袋里掏出火柴一边问,“你难道不怕别人比你抢先找到那件最有价值的东西吗?”

    “天气这么热,我能帮大家烧一杯茶,同样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小男孩接过火柴,走到那个角落里生好炉子,烧起了开水。

    茶壶里的水没多久就开了,为了使它尽快冷却,小男孩还提起那只茶壶,把茶壶的一半浸入冷水中……

    就这样,开水很快变成凉茶,小男孩拿来杯子,一杯杯地逐一给小伙伴们递茶,等所有人都喝过以后,他又为恩雷特倒了一杯。然而,等他想要为自己倒的时候,茶壶里已经没有茶了!

    小男孩晃动了几下茶壶,希望能倒出最后几滴水来,就是这几下摇晃,茶壶里却隐隐传出类似小石头“卡沙卡沙”的撞击摩擦声。

    小男孩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块翠绿的水晶,小男孩好奇地拿起来往天上一照,他顿时兴奋地大叫了起来:“我找到了,这里面有一块红心斑!”

    恩雷特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这一切。是的,小男孩找到了这块有红心斑的绿水晶,而对于恩雷特来说,他也找到了他希望找到的人!恩雷特站起身来宣布,他将收这位烧开水的男孩为养子!

    “谁知道你会把绿水晶放在茶壶里?他是碰运气找到的,不算!”有许多孩子不服气地说。

    “不!因为在所有人当中,只有他心里藏着关心与爱,也正因如此,他没有刻意去寻找,却在无意中找到了!”恩雷特说,“爱心才是最宝贵的东西,就像这块绿水晶,本身是一块非常普通的水晶,但正因为它的中间有一颗红心,所以才变得异常珍贵!”

    这时,孩子们终于明白,其实恩雷特真正想让他们找到的,是一颗爱心,因为只要拥有爱,就拥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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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林蘑菇香

    ①成熟的季节里到处飘荡着丰收的香气,除了广袤的田地,农家餐桌上更多的珍馐藏在山野林间。这其中最大众化的便是蘑菇。一人,一篮,不需远途跋涉,不需技术工具,只需来到山野林间。我虽在山里长大,但循规蹈矩的生活占满了全部的时间,总是错过蘑菇丰收的季节。难得的今年的雨水足,又常是夜下昼晴,采蘑菇的人总会收获满满地归来。窄窄的巷路旁,常摆满了邻居们晾晒的蘑菇,黄灿灿的,煞是好看。看得我心里痒痒的,非得亲自去一趟才算过瘾。

    ②吃过早饭,父亲启动了电三轮,在父亲的叮咛声中,我把自己从里到外捂得严严实实,然后就跟随他出发了。三轮车驶过宽阔的省道,再转入一条颠簸的小路。瞬间就有了从城市入乡村的感觉。刚下过雨的小路更加难行,三轮车在小路上醉汉般摇摇晃晃。我紧紧抓着车档方才坐稳。小路的两旁先是两排住家,然后是一片杂草丛。一只黄白色的猫咪探头探脑地侦查了一番,然后跃入草丛,倏忽不见。草丛过后便是农田和松林交替出现。

    ③彼时虽是夏末秋初,但农田里不论是黄豆还是稻子,都已散发出成熟的香气。半小时之后三轮车终于停了下来,四下一望,右侧是一片松林,左边一片齐整的白桦,白桦身后是几垄玉米,玉米地后隐藏着又一片松林。那便是我们采蘑菇的地点。我下了车,走到白桦树前看一下地形,竟然惊动了一个墨黑的小东西,闪电般蹿下树,奔到对面,一个闪身就进了丛林。我猜应该是只松鼠。去石林游玩时,见过被关在笼子里的纯黑的松鼠,尾巴粗黑,耳朵尖处一丛突出的绒毛。那时才知道它叫魔王松鼠,标价800元出售。相比之下这只被我惊动的松鼠要幸运得多。

    ④这片被松林遮挡的玉米因为缺少风吹长得细瘦不堪,又经一夜雨淋,倒伏不少。我和父亲穿过玉米地又经过一片杂草地,然后到了松林。远远一望,一垄垄悉意种植的松树高大挺拔,密密的连成一片,松林下的小蘑菇都顶着伞状的脑袋在张望,一片一片的,像长在地里的金子。

    ⑤我问父亲松林怎么长的这么齐,父亲说这是退耕还林的人工林,当初三十出头的姨夫还种过呢。这么算来,这片松林已经三十多年了。难怪十年树木,这密密匝匝的一片林子若是被当年的种植者看见也会颇有成就感吧。松林里蘑菇有两种,一种是灰色的,一种是金黄的。因为生长的时间有先后,并不冲突。现在正是黄蘑菇独占鳌头的时候,整个松林里到处是它们的身影,或一个,或一对,或一丛,傍着松树生长,像是精心种植的。这种黄蘑菇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却很爱吃。色泽金黄,口味浓郁,又好采。冷冬时节,炖上一锅小鸡炖蘑菇,农家绿色鸡肉配上蘑菇山野的香气,当真是人间美味。我和父亲开始在林间穿梭,松树枝杈交错,像是拿着长枪守卫宫门的武士。

    ⑥我弯着腰,小心避开那些枝杈,一垄一垄地采。小黄蘑菇长得也不尽相同,有的根茎短粗,伞状的头小小的,应该是蘑菇中的小胖子;有的根茎细长,伞状的头撑的很开,该是蘑菇中的大个子;有的细细瘦瘦,像个大头钉,是个婴儿;有的大大撑开了蘑菇头,很粗壮,煞有威风地站在那,该是个英俊潇洒的汉子。松林中的蘑菇少有泥土,它们都藏在厚厚的松针里,掐着它们的腰把它们连根拔起的时候轻轻捋捋,松针就全都掉了。我和父亲循着各自的路线慢慢前行,再回头时已不见对方的踪迹。四下一望,视力的极限尽是密林。于是扯开嗓子喊着:“爸……”四野寂静无声,这声音如同被放置在巨大的湖面上,随着水波飘荡而去。紧接着四周就被这声音填满了。随后,父亲的应答声又穿过密林悠悠地传回来“哎……”声音过来,心也就安定了,继续低头采这遍地的金黄。

    ⑦等再遇到一片草丛时,才发觉这片已经到了松林的边缘,再往前又是一片更大的松林。父亲说那里就是他和妈妈昨天采蘑菇的地方。我们简单商议一下,决定从松林的边缘再往回走,走到头就回家。便又一路采回去,虽说已采过一遍,但还是发现了很多“漏网之鱼”。昔年,这里林地尽毁,垦荒为田。然后又退耕还林,恢复生态。一毁一还之间,便跨越三十载的光阴。如今这里树高林密,蘑菇一年一年地生长,一年一年的被采,到底还是自然最为慷慨。

    ⑧原路返回,穿过白桦到达小路上时,日已偏西。明亮的日光穿透松林,越过白桦的枝杈照射到小路上。父亲带着深蓝色的鸭舌帽,坐在前头开车。我坐在父亲的车斗里,望着父亲的身影,身旁放着两个装满蘑菇的编筐,鼻尖萦绕着蘑菇的香气,耳边是呼呼的秋风,视所能及是一片温暖的阳光和阳光下的田野……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问题。

【议题简述】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西南昌12岁男孩小新,因为擅长打某款游戏获得游戏直播平台青睐,月收入高达3万元人民币。对于一些人的质疑,小新的母亲王女士说,时代已经不同了,对孩子横加批评是不公平的。小小少年郎靠打游戏挣钱是不务正业吗?

【比较阅读】

【甲】

    如果孩子整天打游戏,恐怕很多家长会认为,这样的孩子不务正业,需要好好管教了。但是,小新打游戏却得到了母亲的力挺。小新的母亲王女士一句“时代已经不同了”,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同时,她还拿出自己的孩子“真的很有天分”,以及不影响学业、孩子更阳光等为理由,证明自己支持孩子打游戏的合理性。

    但从媒体报道中可知,小新每天下午四五点到晚上十点这段时间,基本都会进行游戏直播。当别的孩子都在利用这段时间学习或发展特长的时候,小新每天却要拿出6到7个小时工作——进行游戏直播。如果非要说这样做不影响他的学习,不影响他游戏之外别的兴趣、特长的培养,恐怕难以让人信服。

    作为孩子的家长,恐怕还要想清楚两个问题。其一,如果小新打游戏没有高达每月3万元人民币的收入,家长还会这样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地支持孩子吗?其二,当下游戏直播平台之所以青睐小新,看中的一个重要“卖点”,是孩子小小年纪而游戏“功夫”了得。但是,随着小新一年年长大,以及其他类似年纪的游戏玩家陆续加入,小新的这一重要“卖点”会逐渐丧失。

    如果随着年纪渐长,小新的游戏“天分”未能实现良好延续,长大后不再有超出常人的表现,单纯靠打游戏不足以维持生活,到时该怎么办?如果小新成年后缺乏别的谋生技能,作为家长又该如何规划儿子彼时的生活和工作?

    尤其需要指出的问题是,对于广大家长和学生来说,一些具有出众天赋的“别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特殊成长方式,对普通孩子来说不具示范意义。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来说,还是应该把完成学业放在第一位。即便孩子有某些特殊技能,家长也不应该过于功利地“开发”,只注重现实利益而忽略了孩子的知识学习和健康成长。

【乙】

    少年凭借游戏专长而赢来不菲收入,之所以会引来不少人关注,是因为孩子的专长强项不是文化知识上的特长,而是带有玩乐性质的游戏特长,这在常人看来与成长成才格格不入,产生的只会是反作用。

    其实,无论做什么事情,本身并不存在能否成长成才的问题,贵在能否精通它、擅长它。很显然,少年既然能够在游戏方面展现出独特的专长,说明孩子在这一领域存在天赋和潜能,理当因势利导、挖掘利用,给孩子提供有利于特长发展的机会。不能因为游戏客观存在着影响孩子成长成才的不利一面,就戴着有色眼镜一概排斥和否定游戏的正面功能价值,无视促进孩子成长发展的有利一面。

    诚然,来自于社会上的这些批评之声是出于对孩子成长成才的关切,完全是一片好心。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应当理智看待,既要认识到孩子在游戏方面所独有的特长,也要认识到孩子身处学习求知的重要阶段,文化知识的学习不可或缺,绝不能因为孩子拥有游戏特长就无视甚至放弃文化学习。

    由于孩子尚小,对事物的认识还难以做到科学理性,这就要求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尽到引导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孩子的健康成长,当好孩子的成长导师。一方面,要注意合理把握孩子接触游戏的度,不能让游戏成为支配孩子生活的主宰,避免因沉湎其中而荒废正常学业。

    另一方面,要平衡处理好游戏与学业的关系,紧紧把握孩子仍处于学习求知、身心成长重要阶段这一客观现实,充分认识文化知识对于其他专长的基础性支撑作用,防止重游戏、轻学业的片面倾向。唯此,才能实现游戏与学业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如若只是痴迷和专注游戏,而忽略和荒废学业,将是孩子日后全面成长的严重障碍。

(《中国教育报》2015年11月27日第2版作者:李记,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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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般大小的机器人

    ①一部分研制机器人的专家认为:下一步的研究方向主要是机器人的大小,未来机器人的大小应该和昆虫相仿。

    ②大型机器人需要沉重昂贵的发动机和大量的动力消耗,需要接合的手臂和数千米的连线。控制所有这些硬件又需要数平方英寸的微晶片。而如果机器人的这些部件组装起来只有昆虫那样大小,那么它的造价不但会便宜得多,它所能从事的工作也会给人类生存带来很大影响。

    ③一般说来, 目前机器人所能做的工作都可由相应的机器来取代。与工厂中固定的有强大动力的机器相比,许多工作由机器人来做不如留给相应的机器去做。但是小机器人所能做的工作却不是机器所能完成的,这正如微型飞机比大型飞机更适合用来观测农场作物的生长情况以及控制自动灌溉和施肥系统一样。比如只有微型机器人,才能沿着患者的血管,进入变窄了的冠状动脉去排除血管壁上沉淀的胆固醇,从而解除病人的危险。

    ④当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说法未免言过其实。不过研究人员确已成功设计出一种能进入煤气或自来水管道去修补裂缝或漏洞的微型机器人。这种机器人进入管道之后,可用自己的身体测量经过地方的电导,一旦测不到这种电导,就表明那里存在着裂缝或漏洞。于是该机器人便作出“自我牺牲”,用自己的身体来把裂缝或漏洞堵上。

    ⑤如果许多这样的微型机器人通力合作,其功用更是一般机械所无法比拟的了。比如说战场上可使用微型机器人兵士。这些“兵士”可轻易地偷偷爬过或飞过战场,而不被敌方的雷达系统发现,因为它们体积微小,且可超低空飞行(乘微型火箭)。一旦越过敌人的防线,它们便可成为摧毁敌方设施的主力军,就像毁掉农作物的蝗虫一样。

    ⑥这种昆虫般大小的机器人目前已不再是科幻小说里的主人公。当然要它们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还需克服一系列技术上的障碍。其中主要是如何把现在机器人所用的齿轮、杠杆、曲柄、弹簧和其它机械部件缩小到比头发丝还细的程度,同时把传感器、电动机、控制计算机及其他系统装配到一块微晶片上。

    ⑦当然目前制作微型动力部件的技术还处于刚刚研制阶段。1988年初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个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制造出了只有1/5毫米长的带连接部件的曲柄和齿轮。这种齿轮的轮只有红细胞一般大小。新泽西州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贝尔实验室的专家们已经研制出了比蚂蚱颚还要小的钳子。该实验室还研制出了只有半毫米大小每分钟24000转的气功涡轮机,其转速比许多喷气式飞机的发动机还要快。机器人微型化的另一个问题是动力问题。为微型机器人提供动力的装置要比电池小非常多才行。不过,微型发动机的研制工作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

    ⑧微型机器人的大量生产恐怕还不是近年之内能办到的事情。然而,一旦这种机器人能批量生产出来,它们在科研和生产中所起的作用将是无法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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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上的《圣经》

朱成玉

    ①奶奶打过我之后,流露出深深的悔意。她揉着我的屁股,不停地问,疼吗?我摇头,心里却疼得厉害。其实我不过是弄脏了她的《圣经》而已,她便当着上帝的面惩罚我,这时的我是痛恨上帝的,因为他把奶奶的心全都占满了。

    ②村子里发生了火灾,唯一的一所小学在一夜之间变成废墟。我们32名学生在秋风中瑟瑟发抖。那些日子,我们坚持在秋风中上课,整整齐齐地站立,大声朗读着课文,广阔的天地成了我们的课堂。

    ③可是天气一天天冷了,眼看冬天就要来临,但我们却没有一个人旷课,照常整整齐齐地站立,像一座山一样,挺起了村子的全部希望。

    ④那几天,天总是下雨,我们没办法上课。闲着无聊,我就把奶奶用红绸包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圣经》搬出来,描摹插页上那些精美的长着翅膀的天使们,结果就弄脏了奶奶这本神圣的“心灵读物”。

    ⑤奶奶是个极其虔诚的基督教徒。她没念过书,可让我惊讶的是,为了看懂《圣经》,她总是整夜地翻弄着一本已经磨破了边的《新华字典》。回想起来,奶奶那股子学习的劲头就是我在高考的时候也难以望其项背。

    ⑥在奶奶的影响下,村子里加入基督教会的人开始多了起来。奶奶建议盖一个自己的教堂。果然,村里的教徒们你一砖我一瓦大张旗鼓地盖起了自己的教堂。奶奶是最卖力的一个,她把父亲准备盖猪圈的砖瓦都搬走了。她甚至说服了爷爷,将家里的一个小仓房拆掉用来盖教堂,直到父亲以为“奶奶疯了”,奶奶才有所收敛。她讪讪地向父亲赔笑说:“等教堂盖好了,俺天天给你祈祷,让你有好日子过,天天有酒喝,行不?”父亲立马精神了,说:“行。”

    ⑦即将完工的时候,奶奶病倒了,医生说是因为劳累过度导致奶奶肝病复发。

    ⑧教堂终于竣工了,可是奶奶却让人把学校的木牌挂到了门口。她用歉疚的口吻对教徒们说:“把这房子给孩子们当教室吧,总得让孩子们有地方读书写字啊,要不然都跟咱们一样,连个《圣经》都念不下来……”面对乡亲们疑惑的目光,奶奶接着说:“咱们哪,只要把《圣经》放心上,随便找个地儿,哪怕是个仓房也能当教堂,你们说是不?”

    ⑨就这样,奶奶的教堂成了我们的课堂。它很简陋,但一群叽叽喳喳的快乐的心却把它装点得异常美丽。

    ⑩其实即使到现在,我还一直认为奶奶和乡亲们对基督教不过是一种盲目的信从,他们很难懂得教义,更无法理解那些著名的典故,他们只是太缺少文化生活,用这种方式来活跃一下他们死气沉沉的日子罢了。但我真的没想到,就是这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乡下人,竟然误打误撞地点破了一个真理:把《圣经》放心上,仓房也能当教堂!

    ⑪回乡过年的时候,父亲领我们走进一座约有二层楼那么高的房子,一个巨大的十字架告诉我这是一座教堂。我们惊讶地发现,雪白的墙壁上挂着奶奶的遗像!一个朴素的中国老太太竟然和圣母玛丽亚做了邻居,显得那么不伦不类。父亲说,那是乡亲们执意要挂上去的,就因为当初奶奶把盖猪圈的砖瓦都拿出来给孩子们盖教室。

    ⑫一个人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尊敬也就越多。看来乡亲们已经理解了《圣经》的内涵,只不过是用他们最淳朴的思想和方式罢了。

    ⑬在你的心上建一座教堂,你就会放飞更多善良的鸽子。

    ⑭在你的心上放一本《圣经》,你就会撒出更多爱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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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眼与芙蓉

赵丽宏

    ①曾经养过两只鸟,一只绣眼,一只芙蓉。

    ②绣眼体型很小,通体翠绿的羽毛,嫩黄的胸脯,红色的小嘴,它黑色的眼睛被一圈白色包围着,像戴着一副秀气的眼镜,绣眼之名便由此而得。绣眼是江南的名鸟,据说无法人工哺育。一般都是从野地捕来笼养。它的动作极其灵敏,虽在小小的笼子里,上下飞跃时却快如闪电。它的叫声并不大,但却奇特,就像从树林中远远传来群鸟的齐鸣,回旋起伏,变化万端,妙不可言。

    ③那只芙蓉是桔黄色的,毛色很鲜艳,头顶隆起一簇红色的绒毛,黑眼睛,黄嘴,黄爪,模样很清秀。它的鸣叫婉转多变,如银铃在风中颤动,也如美声女高音,清泠百啭。晴朗的早晨,它的鸣唱就像一丝丝一缕缕阳光在空气中飘动。

    ④两只鸟笼,并排挂在阳台上。绣眼和芙蓉能相互看见,却无法站在一起。它们用不同的鸣叫打着招呼,两种声音,韵律不同,调门也不一样,很难融合成一体,只能各唱各的曲调。它们似乎达成了默契,一只鸣唱时,另一只便静静地站在那里倾听。

    ⑤在鸟儿的欢唱中,日子不觉得也欢快起来。

⑥一次在为芙蓉加食后我忘记了关笼门,发现时已是一个多小时以后,想那笼子可能已经空了。却没想到,芙蓉依然在笼中欢快地高歌,全然无视洞开的笼门。更没想到的是,从此以后,绣眼的鸣唱声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阳台上只剩下芙蓉的独唱,时而高亢,时而低沉。

    ⑦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芙蓉的叫声似乎有了变化,它一改从前那种清亮高亢的音调,声音变得轻幽飘忽起来。那旋律,分明有点像绣眼的鸣啼。莫非是芙蓉在模仿绣眼的歌声来引导它重新开口?然而绣眼不为所动,依然保持着沉默。芙蓉执着地独自鸣唱着,而且唱得越来越像绣眼的声音。而绣眼不仅停止了鸣叫,也停止了那闪电般的上下飞跃。它只是瞪大了眼睛默默地立在那里,仿佛在回忆,在思考。它是在回想自己昔日的歌声,还是在回忆那遥远的自由时光?我感到困惑。

    ⑧日子一天天过去,芙蓉照旧每天欢歌,已多日无语的绣眼显得更落寞了,它整日在笼中一声不吭,常常一动不动地呆立在横杆上。一天下午,我从外面回来,刚进门,就听见阳台上传来很热闹的鸟叫声,那是绣眼的鸣唱,但比它原先的叫声要响亮得多,也丰富得多。我感到惊奇,绣眼重新开口,竟会有如此大的变化。走近阳台一看,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鸟笼外,来了另一只绣眼。笼中的绣眼在飞舞鸣叫,笼外的绣眼围着笼子飞舞,不时停落在鸟笼上。那只自由的野绣眼,翠绿色的羽毛要鲜亮得多,相比之下,在笼里的绣眼毛色显得黯淡无光。不过此刻它一改前些日子的颓丧,变得异常活泼。两只绣眼,面对面上下飞窜,鸣叫声激动而急切,仿佛在哀哀地互相倾诉,在快乐地互相询问。

    ⑨那两只绣眼此刻的情状,让我看到了“欢呼雀跃”是怎样一种生动的景象。这情景深深震撼了我:从野地捕来笼养的小鸟,它们无奈地进入人类的鸟笼,痛苦地做了人类的囚徒。绣眼的重新开口,应该是对自由的呼唤吧。想到这里,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还没碰到鸟笼,就惊飞了笼外那只野绣眼。我打开笼门,再退回到屋里。笼里那只绣眼对着打开的笼门迟疑了片刻,便一蹦两跳,飞出了鸟笼,它拍拍翅膀,飞过楼下的花坛,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⑩它一定是飞到了那个郁郁葱葱的鸟的世界。这样想着,内心不觉得欣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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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妈妈突然对我好

    ①新学期,她给孩子们布置了第一篇作文:最难忘的时刻。

    ②她是一名支教老师,在这个偏远山区,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一所学校,学生大多是留守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部分都远赴外地打工,难得回来一次,这也成了很多孩子与父母一年中难得相聚的机会。

    ③作文交上来了,她认真地批阅。

    ④一个女孩子写的是,爸爸给她新买的书包,当爸爸帮她将新书包背好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幸福。

    ⑤一个男孩子写道,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过爸爸了,爸爸刚走进家门的时候,他都一下子设有认出来,爸爸突然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那一刻,他感觉有点陌生,但是,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⑥那一刻,都温暖,难忘。

    ⑦她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一个女孩子的作文本上。女孩子写道,以前,是爸爸一个人出去打工,后来,妈妈也出去了,留下我和弟弟,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每年,他们都只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回来,年一过完,他们就又出去打工了。今年,直到年初二,他们才回到家,因为他们没买到年前的火车票。这一次,因为没赶回来吃年夜饭,爸爸妈妈答应我和弟弟,会在家里多待几天,这可把我俩乐坏了。

    ⑧“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很忙,除了走亲戚外,他们还要将庄稼地重新翻整一遍,这样,年迈的爷爷春耕的时候,才好播种。虽然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忙得根本没时间陪伴我们,甚至顾不上我们,但我仍然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⑨“一天,妈妈没有下地干活,而是一整天都陪着我和弟弟,给我们做饭,烧了好几个好吃的菜,帮我们把所有的衣服都洗干净叠整齐了,爸爸还检查了我和弟弟的作业……总之,那一天,妈妈和爸爸对我们姐弟俩特别好,特别温柔。”

    ⑩读到这儿,她以为女孩子接下来会写,那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可是,没有。女孩子写的是:“那一刻,我哭了。我知道,爸爸妈妈明天肯定又要离开家,出去打工了。”

    ⑪女孩子在作文结尾这样写道:“我最难忘的时刻,也是最难过的时刻是,妈妈突然对我特别好,因为,那意味着,他们第二天,又要离开家了,又要一年之后,才能回来。”

    ⑫在这行文字下面,她依稀看到几滴泪水的痕迹。

    ⑬她也流泪了。

    ⑭她已经支教三年了。在城里,她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一个调皮可爱的儿子。每次离开城里的家之前,她也念念不舍,她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太多,尤其是对儿子。所以,每次,离开家之前的那一天,一向粗线条的她,也都会对儿子表现得特别温柔,特别细致,特别耐心,恨不得把对他所有的爱和牵挂,都留下来。也许,儿子也特别害怕自己突然对他那么好吧?

    ⑮她突然无比想家。她给老公打了个电话。夜已深,儿子已经睡着了,她让老公将手机放在儿子的面前,她听到了细微的鼾声。那一刻,她泪流满面。

(选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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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们的茶缘

    ①茶,是一种有着深厚文化内涵的饮品,而文人与茶的情缘,也多见诸文学作品。

    ②鲁迅先生爱喝茶,有一次买了二两好茶叶,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不料郑重其事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他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鲁迅在《喝茶》中写道:“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但鲁迅最后还是回归他的本色,说:“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是谁活得下去。”

    ③林语堂先生是茶中高手,熟知茶性,深知茶道。他常说:“只要有一只茶壶,中国人到哪儿都是快乐的。”他在《谈茶与友谊》中写到,茶有一种本性,能带我们到人生的沉思境界里去。在婴孩啼哭的时候喝茶,或与高谈阔论的男女喝茶,是和在雨天或阴天摘采茶叶一样的糟糕。林先生还说,茶叶在晴天的清晨采摘,那时的山上晨气清稀,露香犹在,所以茶的享受还是与露的芬芳发生联系的。

    ④老舍先生一生的嗜好就是喝茶。他生前有个习惯,就是边饮茶边写作,一日三换茶,泡得浓浓的。据老舍夫人胡絜青回忆,老舍无论是在重庆北碚或北京,他写作时饮茶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过。创作与饮茶成为老舍先生密不可分的一种生活方式。老舍以清茶为伴,文思泉涌,难怪能创作出《茶馆》那样不朽的名篇。

    ⑤杨绛先生曾居英国多年,虽然她不推崇牛奶加红茶,但在《我们仨》中她又承认,一早起来一壶牛奶红茶,已经成为习惯了。她在《喝茶》中说,曾听人讲,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洋人的喝法,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洌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杨先生说,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末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⑥在这些大文豪笔下,一杯清茶品尽了人生浮沉;他们的嬉笑怒骂,也在一杯清茶之中化作永恒。这种气味相投的缘分,为品茶增添了不少的文人雅趣。

(选自《时代发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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