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一,“有军功者各以率(标准)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列入家族谱牒)”;三,“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按等级分享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四,“有军功者显荣,无军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荣耀)”。这四条法令对秦国的历史可以说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朱绍侯《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
材料二:17世纪末,当英、荷等国沿着资本主义道路迅猛前进的时候,俄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奴制国家。1697年,(沙皇)彼得一世派遣高级使团出访西欧,回国后立即进行改革。其中在用人制度上,颁布官职等级,规定所有贵族都从低级做起,按功晋升。非贵族出身者也可做官,升到8等以后列为贵族。它打破了按门第论资排辈的传统……俄国初步迈开了实现近代社会政权组织的职能分化和规范管理的步伐。
——摘编自赵虹《俄国近代社会转型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