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作为着力点,推进反腐败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由此可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
①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②根本目的是将反腐败工作制度化的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
③是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健全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
④有利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