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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高楼时代,居住条件升级了,可一些“楼主”尽管住进了高楼,素养却没有同步提高。电梯抽烟、便溺,电瓶车、自行车、易燃生活物品长期占用楼道,灭火器械从天而降,鸡蛋、苹果砸伤脑门……
材料二:同一个人,在绿皮火车里会“吞云吐雾”,但上了高铁就能全程忍住烟瘾;以前喝醉了也敢开车,醉驾入刑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蔚然成风。可见,遏制不文明行为除了持之以恒的道德教化,关键是要让法律长出“牙齿”,让制度成为“高压线”。
材料三:一次次伤人事件引发了全民对高空抛物坠物这一“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的关注。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19年8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增加“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