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清末新政的有关内容,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901年到1905年
一,改革官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设商部(后来与工部合并,改为农工商部)练兵处(后来与兵部合并,改为陆军部),又增设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学部。
二,改革经济,制订商法,陆续公布了《商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等。1905年,商部在北京设立劝工陈列所、高等实业学堂,开办户部银行。提倡奖励实业,振兴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保障工商业者权益和提高工商业者地位。
三,改革教育主要包括“停科举”、“设学堂”和“奖游学”三项内容。
四,改革军制,编练新军。废除武科举。颁布《陆军学堂办法》,令各省建立武备学堂,各主要城市建立军事学堂,派遣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军事。
五,改革法律。参照西方各国法律,修改《大清律例》。废除枭首、凌迟、黥面等酷刑。
材料二:1906年到1911年
一,1906年,清政府颁布《仿行立宪上谕》,预备立宪。
二,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大纲共23条,其中“君上大权”14条,“臣民权利义务”9条。
三,1909年,各省咨议局选举。
四,1911年,栽沣任命庆亲王奕助为内阁总理大臣,筹组新内阁。新内阁部院首长共有13名成员,其中满人8名、汉人4名、蒙古人1名,8名满人当中有6人为宗室、1人为觉罗,被当时革命党及立宪派讽刺称为“皇族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