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便以崭新的外交形象活跃于世界舞台。
材料一 凡革命以前所有满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为有效,于条约期满而止。革命以前,满政府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凡革命以前满政府所让与各国国家,或各国个人种种之权利,民国政府亦照旧尊重之。
——摘编自《南京临时政府宣告各友邦书》(1912年1月2日)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第五十五条 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 年 9 月 29 日)
材料二 新中国外交大事年表(部分)
1949年 | 中苏建交 |
1953年 | ① |
1954年 | 周恩来率团参加日内瓦会议 |
1955年 | ② |
1971年 | ③ |
1972年 | 中日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
1979年 | ④ |
2001年 |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
材料三 进入新时期,中国更加积极地活跃在国际舞台上。1981年以来,我国积极参加国际维和行动。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上海成功召开。同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中国。到 2011年, 中国已同171个国家建交。到2012年,中国已在105个国家和地区开设了350多所孔子学院。
2013 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中国在世界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必将对21世纪的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