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整理 .
去分母x﹣1﹣1=2x﹣5,
移项,合并同类项x=3,
检验,经检验x=3是原来方程的根.
小明的解答是否有错误?如果有错误,写出正确的解答过程.
(注:记A为12~12.5,B为12.5~13,C为13~13.5,D为13.5~14,E为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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