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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题

作者UID:7189882
日期: 2024-11-17
月考试卷
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诗书礼乐到钟鼎彝器,博大精深的古典文化,素来为国人所津津乐道。然而一到谈及传统建筑,多数人不是一脸茫然,便是心怀遗憾。保存下来的古建筑本就不多,往往还被岁月剥去了光彩,有几分“土里土气”,相形之下,欧洲古建筑遍地开花,如风光片里古堡的坚固伟岸、教堂的华丽炫酷,让人如何与之一较高下?

难道中国传统建筑就是不如西方吗?此言差矣。以中西古建筑最显著的对比,即材料上的土木和砖石为例。乍看之下,木质建筑简朴,易朽,扁平,似乎很难与巍峨高耸的石头教堂一争高下。有人把这归咎于古人的技术不行,或材料短缺。但事实上,中华大地并不缺石材,古代冶金技术世界领先,石料开采加工的器具也更先进。同时,老祖宗们并非完全不用石料修筑,譬如陵墓,在他们看来,才是该用石头堆砌的。而从秦汉陵墓的空间布局、工程结构之精妙来看,早在那个时代,我们的砖石建筑就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

因此,对于砖石建筑,古人“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就像中国传统绘画对散点透视的情有独钟一个样,形式和质料上的偏好,其实是一种文化选择。

追根溯源,审美偏好的出发点,还取决于人与环境的相处方式。欧洲建筑多以石砌,呈竖向耸立之势,以求“飞升天国”的不朽。而中国建筑的外部形态,基本是横平舒展,寄寓着华夏先民对土地的依恋。在中国古人心中,石头冰冷坚硬,缺乏生气,太过疏离自然,至于寻常起居,则一定要置身于“生生之气”的土木之中,以求“天人合一”的居住理想。

中西建筑在文化体系中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在西方,建筑是主要的文化载体,法国作家雨果就曾说过,“建筑是石头的史书”,一切艺术门类都须为建筑服务,绘画之,雕刻之,咏叹之,摹写之,以图将其打造为“高大上”的永恒纪念碑。而古老的东方中国就不这么看了:文字才是千古之承载,不朽之盛事。相比于文字上的“理想主义”,中国人在对待建筑上体现出了充分的“实用主义”态度。

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就曾说过“君子不器。”重道轻器,由是成为中国人精神上的一抹浓重的底色。在传统文化里,精神远比物质更受尊崇。国人向来不求物质之长存,即便建筑,也和世间万物一样都有新陈代谢、自然生灭。儒家倡导“卑宫室”,往往把“大兴土木”等同于“劳民伤财”,更抑制了对建筑规模的奢华追求。

纵观世界历史,宗教信仰对于建筑技术的进步、人力物力的投入都至关重要。一座哥特式大教堂的建造往往耗时百年,这样的不计人力物力的投入,只能是为神而非为人服务的。中国则不然,“敬鬼神而远之”。老百姓追求的是现世的幸福,土木之事也以现世为重。连佛教传入中国后,也变得越来越世俗化:寺庙布局从以佛塔为中心渐渐演变为以殿堂为重,似乎暗示着人们更倾向于在现实营造佛国净土;中国的重楼式佛塔,在全世界更是独一无二,比之只能仰望敬畏的高塔,逐层登临更显亲近;到后来竟至“此心即佛”,已无需以建筑或其他物质的渲染来吸引信徒了。

由此观之,中国古建筑的貌不惊人其来有自,完全不必妄自菲薄。传统文化真正的精髓,不正在于精神的包容与意境的博大吗?

(节选自周飞亚《建筑的“中国脸”与“中国心”》)

非连续性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近几十年来的“红学”研究,绝大多数集中在人物、医药、法律、饮食、服饰、园林等等微观方面。而《红楼梦》作为经典名著,我们的阅读和研究更应该着眼于文学本身,更应该立足于小说的社会背景、情节故事和人物命运。对《红楼梦》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认识《红楼梦》的意义不仅仅是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也不仅仅是“有情之天下”以及对个体命运的体验和感叹,而且是存在于多重世界和生命历程之中,存在于观照现实生活之中,这是超越种族和国度的。《红楼梦》中有生活世界、艺术世界和哲学世界三重世界,《红楼梦》还写了希望、烦恼和无奈失落三个生命历程。

(摘编自成中英《<红楼梦>的世界、人生和艺术》

材料二:

《红楼梦》的诞生,给我们提供了一部可借鉴的艺术典范。在中国古典小说乃至世界文学史领域里,它达到了高峰。《红楼梦》的创作登峰造极、出神入化、浑朴天成。小说中表现出的唯物观、辩证论、发展论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必然的,也是客观的。

《红楼梦》成书迄今已200多年,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小说之一,它不仅感动了中国人,而且也得到其他民族的重视与喜爱。《红楼梦》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数十种续书,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流传到世界各国,感动了不同民族的读者。

其《红楼梦》即梦断红楼、梦逝红楼之意,《红楼梦》的创作以贾、史、王、薛(谐音理解为假、死、亡、血)四大封建贵族大家庭为背景,叙写了四大家族的兴衰。曹雪芹试从时代精神演进及其与社会实践互动的角度切入,把握当时的历史发展的主线与脉络,达到了对艺术性、文学性、思想性协调统一的全新理解和深刻把握。《红楼梦》融政、经、文、艺、史、哲、理、法、医、社会、建筑、音乐绘画、舞蹈、戏剧、孔儒、李道、释佛、玄学以及伦理于一炉,既是思想小说,又是社会、经济、政治小说。可以说是中国18世纪中叶封建社会发展到高度文明的产物,是中国18世纪中叶封建社会的大百科全书。《红楼梦》不是死的小说,而是有时代精神活跃其间的“活”的化身。

“红学”与“甲骨学”“敦煌学”,并称东方三大显学。红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谓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一览无余。

(摘编自李海林《<红楼梦>赏析》)

材料三:

《红楼梦》是可以读一辈子的书。我们不只是在读《红楼梦》,我们也是在阅读自己的人生。许多人把《红楼梦》摆在床头,每天晚上睡前读一段,若有所悟,每次感觉都那么不同。

许多人会问《红楼梦》十二钗,你最喜欢谁?最不喜欢谁?林语堂说:最喜欢探春,最不喜欢妙玉。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有“最喜欢”和“最不喜欢”。反复看了二三十次《红楼梦》,我不敢回答看起来这么简单的问题。

探春是贾政的女儿、宝玉的妹妹。她的母亲赵姨娘,一个丫头出身的妾。因为卑微的出身,赵姨娘似乎总是愤愤不平,嫉妒他人,总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也把这委屈转化成报复他人的恶毒言语或行为,连自己亲生的女儿探春,也不例外。探春聪明,大器,极力想摆脱母亲卑贱的出身牵连,她努力为自己的生命开创出不同于母亲的格局。她处事公正不徇私,曾经在短时间内代理王熙凤管理家务,有条不紊,兴利除弊,展现了精明干练的管理才能。

林语堂深受欧洲启蒙运动影响,重视个人存在的自由意志,重视个人突破环境限制的解放能力。林语堂一定喜欢探春,探春是他尊崇的生命典型。

但是妙玉呢?妙玉是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的女儿,因为家道败落,不得不出家为尼,她寄养在贾家的寺庙中,看来是修行,心中却积压着不可说的郁浊的苦闷。妙玉孤傲,看不起俗世的人,对乡下来的刘姥姥嗤之以鼻。她孤芳自赏,这样的性格,即使在今日,恐怕也很难有朋友,在世俗社会,总是招人嫌怨。我们能够“不喜欢”妙玉吗?我们能够嘲笑妙玉吗?

《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嘲笑”,只有“悲悯”,没有“不喜欢”,只有“包容”。《红楼梦》的作者引领我们去看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命:高贵的,卑贱的;富有的,贫穷的;美的,丑的。

宝玉关心每一个人,关心每一种生命不同的处境,他对任何生命形式,都没有“不喜欢”,都没有恨,包括地位卑微的丫头、仆人。在他的心目中,她们都是应该被尊重的对象,都是可以被欣赏的。他在繁华的人间,看到芸芸众生,似乎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都像自然中的一朵花,他没有比较,只有欣赏,只有欢喜与赞叹。

多读几次《红楼梦》,回到现实人生,看到身边的亲人朋友,原来也都在《红楼梦》中。每个人都背负着自己的宿命,走向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会有一种真正的同情,也不会再随便说:喜欢什么人,或不喜欢什么人。

(摘编自《蒋勋说<红楼梦>》)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文言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各题。

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人。六岁善文辞,九岁得颜师古注《汉书》读之,作《指瑕》以擿其失。麟德初,刘祥道巡行关内,勃上书自陈,祥道表于朝,对策高第。年未及冠,授朝散郎,数献颂阙下。沛王闻其名,召署府修撰。是时,诸王斗鸡,勃戏为文《檄英王鸡》,高宗怒曰:“是且交构①。”斥出府。勃既废,客剑南。

尝登葛愦山旷望,慨然思诸葛亮之功,赋诗见情。闻虢州多药草,求补参军。倚才陵藉,为僚吏共嫉。官奴曹达抵罪,匿勃所,惧事泄,辄杀之。事觉当诛,会赦除名。父福峙,繇雍州司功参军坐勃故左迁交趾令。勃往省,度海溺水,痵②而卒,年二十九。初,道出钟陵。九月九日都督大宴滕王阁,宿命其婿作序以夸客,因出纸笔遍请客,莫敢当。至勃,泛然③不辞。都督怒,起更衣,遣吏伺其文辄报。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亦是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冀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语。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曰:“天才也!”请遂成文,极欢罢。

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数升则酣饮引被覆面卧及寤援笔成篇不易一字时人谓勃为腹稿初,祖通,尝作书百二十篇,以续古《尚书》,后亡其序,有录无书者十篇。勃补完缺逸,定著二十五篇。尝读《易》,作《唐家千岁历》。勃兄剧、弟助,皆第进士。初,勉、剧、勃皆著才名,故杜易简称“三珠树”。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皆以文章齐名,天下称“王杨卢骆”四杰。炯尝曰:“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议者谓然。

(节选自《新唐书·王勃传》)

【注释】①交构:相互构陷。②痵:同“悸”,因受惊吓心跳加速。③泛然:漫不经心,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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