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果某一天的“所闻”“所见”“所感”。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所闻]十三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见]李果跟张强在 上学的路上看到同学王明跟一群社会青年在破坏路灯,张强跑过去制止,但他们不仅没有停止破坏行为,还嘲笑张强多管闲事,围攻张强,李果上前极力劝说,但劝说无效。
[所感]晚上回到家,李果感慨万千:同学王明在小学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上初中后却结交了一群不良社会青年,经常跟他们在街上晃荡,去网吧玩游戏,无心学习,三次被学校纪律处分,甚至进过派出所。今天竟然还想动手打张强,按照他这样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