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法治,践行宪法。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有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条;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二:按照宪法规定,2018年3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举行。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材料三:江苏省南京市金陵中学在2018年第五个是宪法宣传日聘请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到校开讲座、举案例、说宪法,检察长结合全国首例英烈名誉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告诉同学们:“为了引起他人关注,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这种把‘自由’当做‘为所欲为’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