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思想家、实业家——郑观应
材料一 关于郑观应的去世时间,学术界曾存在争议,以下是专家考证过程中先后搜集到的几则材料。
1979年左右,郑观应的三子郑润粢回忆说:“我父死时正是我中学毕业那年,即1922年5月下旬,他卧病在上海提蓝桥招商公学宿舍二楼,病时我和我的两位妈妈(五妾、六妾)等六人轮流陪侍,死时我正在他身边”。
1937年修订的《郑雍陌祖房谱》中记载:“官应(郑观应的本名)公,字正翔,号陶斋……卒于民国十年辛酉五月初七日(1921年6月12日),享寿八十。”1921年上海《申报》上刊登了郑观应亲属发布的两则讣告,6月15日(农历五月初十)的一则为:“……郑公陶斋,于夏历五月初九日寅时寿终,谨择于五月初十日酉时大殓……”7月19日(农历六月十二日)的另一则为:“……陶斋府君,痛于辛酉年夏历五月初九寅时,寿终于上海招商局公学驻校校董公寓……择期扶柩回籍安葬……”
——摘编自陈康衡《郑观应生卒年月》
材料二 郑观应主要人生经历
1842—1872年 | 出生于广东香山三乡镇。应童子试未中,奉父命远游上海,弃学从商,逐步锻炼成为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企业家 |
1873—1883年 | 参与创办太古轮船公司,先后投资入股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先后任上海电报局、轮船招商局总办。1877、1878年,与盛宣怀等创办筹赈公所,赈济山西、河南等省灾荒 |
1884—1895年 | 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积极参与反侵略斗争,如将招商局部分船只拨作军用运送人员军械。1894年,著成《盛世危言》一书,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会”,实行立宪政治,在我国首次使用“宪法”一词。书中还主张习商战、兴学校,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诸方面的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1895年,光绪帝批示印制该书2000部,分发给各省官员。该书印刷总量达十余万部之多,成为科举士子必读参考书籍。后来,康有为、孙中山、毛泽东等人曾阅读此书,受其影响 |
1896—1905年 | 先后任汉阳铁厂总办、粤汉铁路总董、轮船招商局会同办理、吉林矿务公司驻沪总董等职。参与收回粤汉铁路路权的活动,任广州商务总会协理。在上海、广州等地掀起抵制美货的爱国运动中,被选为广州拒约会主席 |
辛亥革命后 | 鄙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厌恶军阀混战。倾主要精力办教育,并兼招商局公学住校董事、主任,上海商务中学名誉董事等职。最终病逝于上海 |
材料三 “现代性”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它是社会在工业化推动下发生全面变革而形成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是各发达国家在技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具有的共同特征。这种特征可大致概括成为:
⑴民主化
⑵法制化
⑶工业化
⑷城市化
⑸均富化
⑹福利化
⑺社会阶层流动化
⑻宗教世俗化
⑽教育普及化知识科学化等。
——杨国枢《现代社会的心理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