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在中国乡下这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社区是不常见的。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选摘自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材料二:
但是,熟人社会并非仅仅是信息对称,在费老那里,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乡土社会,也是熟人社会,这个熟人社会不仅信息对称,而且有公认一致的规矩,以至于语言沟通都变得不必要了。这种信息全对称以外的公认一致的规矩,可以称之为“地方性共识”。地方性共识包含价值与规范,是农民行为的释义系统和规范系统,由其形塑的农民的行为逻辑,我称为乡土逻辑,这种乡土逻辑的重要特点是中庸、平和、不出头,是一种实用理性的态度,不认死理、不走极端、不钻牛角尖,人云亦云,大家都这样做,自己就这么做了。
丧失地方性共识的熟人社会或许仍然是信息全对称的,但农民的行为逻辑却会演变成荆门农民讲的“怕饿死的会饿死,不怕饿死的不会饿死”。这话的意思是,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尤其是农田灌溉时,有人想搭便车,不愿出钱出力,因为他了解还有人比他更需要灌溉,且更担心灌溉不上粮食无收的严重后果,这些更需要灌溉的或更胆小怕被饿死的人出钱出力,提供了诸如灌溉一类的公共品,不怕饿死的人就搭便车免费获得了公共品。这样一来,村庄中公益心高的农户或胆小怕被饿死的农户就成为每次公益行动中其他村民期待的对象,这些人在每次公益行动中都被期待出钱出力,其他人则从中受益。这些出钱出力者,要么利益受损,要么受益最少,他们很快就成为村庄的边缘人,因此首先成为“被饿死的人”,他们无力再来供给公共品,那些不怕饿死的人最终也无便车可搭,村庄生产生活的基本公共品无法供给,所有人的利益受损,所有人都因为没有灌溉粮食无收而“饿死”。
也就是说,在缺少公认规范,离开乡土逻辑的情况下,信息全对称的熟人社会,每个人都算计他人,结果是人人利益受损,社会基本秩序无法维系。在当前中国一些农村,村庄信息仍然全对称,但地方性共识却已经瓦解或陷入变动中,新的共识尚未定型,乡土逻辑也在蜕变。熟人社会的含义已有变化。
19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流动的增加,社会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农民就业多元化,收入已经发生分化。尤其是进入2000年以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收入一半以上来自村庄以外,传统的相对封闭的村庄结构解体,村庄边界日渐模糊,村庄社会出现了多元化和异质性的增加。过去习以为常甚至无须语言沟通的地方规矩解体,村民的就业、收入、交往、兴趣、品味、秉性、需求都出现了差异,过去无拘束的交往减少了,村民越来越难以接受之前熟人社会中缺乏退出机制的串门聊天。不仅在规范上,而且在信息沟通上面,村庄也出现了与之前熟人社会大不相同的逻辑。这样一种行为逻辑,即构成半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既不同于传统乡村社会又不同于现代城市社区的中问状态。
吴重庆将当前农村社会称为“无主体熟人社会”,所谓无主体,一是农村中青年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不在村里,村庄主体丧失;二是农村社会已经丧失过去的自主性,变成了城市社会的依附者。吴重庆对村庄主体的强调非常具有启发意义。他在较为实体的层面理解农村“主体”,他认为,随着中青年农民这个社会主体周期性进城和返乡,相应地,村庄也周期性地呈现出熟人社会的部分特征。熟人社会丧失主体的深层内涵还包括农民对村庄失去主体感。这种主体感就是费老所说的农民与乡土的利益关联、情感眷恋和价值归属,主体感就是“我们感”,它融发了人们对村庄的责任与关切,这可能与农民在不在村没有关系:有主体感时,远行千里依然心系故土,飞黄腾达要衣锦还乡回馈父老,最终还要叶落归根;丧失主体感后,即使身在村内心也在村外,村庄如何与己无关,自己得意失意也与村庄无关。这是半熟人社会区别于熟人社会的又一重要内涵。
(选摘自贺雪峰《新乡土中国》乡土本色半熟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