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考试”作为一种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有效途径,正被广泛采用.每次考试过后,考生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的考试名次是多少?自己能否被录取?能获得什么样的职位?
某单位准备通过考试(按照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录用300名职员,其中275个高薪职位和25个普薪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为2000名,考试满分为400分(一般地,对于一次成功的考试来说,考试成绩应服从正态分布).考试后考生考试成绩的部分统计结果如下:
考试平均成绩是180分,360分及以上的高分考生有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