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温州市正式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一场有关垃圾分类的旋风席卷温州人民的日常生活。
[热心建议]
7月29日,针对温州即将实施的垃圾分类政策,某市民在温州网络问政平台上提出了以下建议:
“需要明确垃圾丢弃的奖惩制度,按规定投放相应垃圾可获得相应奖金或积分,另外可设立监控平台,如若出现垃圾不分类或者随意丢弃者,经监控查实,可开具罚单,进行惩罚。”
[严格落实]《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实施后,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市民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责任人若不按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的要求分类投放和收集,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目前,温州一居民因未分类投放垃圾已被立案,这是我市首例涉及个人生活垃圾未分类的处罚案件,垃圾分类开始“动真格”。
[积极参与]鹿城区滨江街道新田园六组团是我市首个省级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小区居民自发地组织起了分类督导队伍、楼栋分类监督员、垃圾分类矛盾调解员等居民垃圾分类自治组织,居民从“要我分类”变为“我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