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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12月月考试题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5-01-05
月考试卷
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材料分析题:共40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的选官标准可以分为应然标准与实际标准。应然标准,是指某一选官制度的原则性标准或应该执行的标准;实际标准,则是指某一选官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所真实需要的标准。前者一般以制诏、律条等形式确定,主要表现为选官制度的科目及要求。后者一般是选官制度运行过程中多方势力博弈的结果。察举制度在创设之初,其运行能做到应然标准与实际标准的统一。但是,由于朝廷纲纪紊乱,地方豪强坐大,权门相互请托,使得应然标准流于形式。

——摘自《秦汉以来最高古代选官制度的演进研究》

材料二:“古代选举”的本意,也就是要由下举上,把一些符合其标准的人推到社会的上层。传统社会上下长期流动的结果大致形成了一个弥漫着书香的世界,使中华民族成为世界历史上一个最具书卷气的民族。而中国古代的选举是否同等地向所有人开放,以及对所有人是否采取同一个标准,是否不再考虑应试者的其他情况(例如血统、家世),也不再允许在实行过程中其他因素(例如权力、金钱)掺入其中呢?有学者就认为:科举制度确实使某种“机会均等”成为可能,但是实际上它对于那些有财有势者却更为有利。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

中国法律体系是以“刑”为开端,逐步形成诸法并立局面;西方法律体系以习惯法为开端,公法与私法相互渗透,形成西方法律体系。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完成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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