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行为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我国在借鉴西方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在中国,因违宪而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未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都没有法律效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国人大设立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
材料二:从1953年至今,14个五年规划(计划)勾勒着中国从一穷二白到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也贯穿着一个百年大党一以贯之的主题: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时间节点 | 事件 |
2018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启动了“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 |
2020年春天 | 党中央启动“十四五”规划建议的起草,总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就和经验,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
2020年春夏 | 在习近平总书记深邃思考统筹谋划下,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大任务日益清晰,一幅面向2035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图景铺展在世界面前 |
2020年7—9月 | 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为“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党中央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来 |
2020年10月 | 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2021年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