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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据有关史志记载,明清时期太湖地区农业生产出现了新现象:“八分桑柘二分禾,万顷池塘错犬牙。白手生涯人自给,缎丝采叶捕鱼虾”;“禾田多变塘基,莳禾之地,不及十一,谷之登场亦罕矣”;“境内无稻田,仰籴于外”;“旧原有稻田,今皆变为基塘,民务农桑,养蚕为业……女善缫丝。”
塘泥是桑基的主要肥源,每年冬季塘鱼起捕,干塘后把塘泥运上桑基作肥料。栽桑养蚕,蚕沙(粪)施入鱼塘后,既起肥料作用,又可作为鱼的直接饲料。“桑基鱼塘”造成生态的良性循环,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很快在太湖地区推广开来。
——摘编自邢湘臣《从“桑争稻田”看明清发展“桑基渔塘”的必然趋势》
材料二:江苏吴江县历来是我国著名的湖丝产地,蚕丝收入是农村的主要经济来源。1929年,省立女子蚕业学校在弦弓村组织村民成立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村民共入股集资753股(每股20元)。合作社社厂合一,由理事会进行管理,生产技术由女蚕校师生负责。丝厂生产分剥茧、煮茧、缫丝等8个职能部门,共有坐缫车32台,招募本村女工80余人。女工采取计件工资制,按劳取酬;原料茧由社员提供,据合作社章程按质论价收茧。丝厂经营以自缫自销为主,年终结算时社员获得丰厚的红利。
——摘编自周德华《中国首家农村股份制合作企业——开弦弓丝厂》
材料三:1929年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一书中将弦弓村(江村)丝厂的创办称为“中国农村工业中大改革方案的先驱”,是完全不同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大工业设想,是将现代机械引入农村的伟大变革。他认为,“国内许多轻工业,并不一定要集中到都市中去,才能提高技术,把加工业放到原料生产地,有着很多便宜”。1981年,费孝通再访江村,江村的家庭工业开始复苏,家庭副业的收入占到了个人平均总收入的一半。1983年底,费孝通以此写出《小城镇再探索》首次提出“苏南模式”,成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引人瞩目的成长模式之一。
——摘编自吴晓波《跌荡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