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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语文三轮冲刺:整本书阅读练习——《乡土中国》夯实基础

作者UID:22250625
日期: 2024-11-12
三轮冲刺
单选题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文字下乡》)

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还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

家族虽则包括生育的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而且凡是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都需要长期绵续性的,这个基本社群决不能像西洋的家庭一般是临时的。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我称我们这种社群作小家族,也表示了这种长期性在内,和家庭的临时性相对照。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可以很甚。但不论大小上差别到什么程度,结构原则上却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节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家族》)

材料二

“聚落”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汉书·沟洫志》,最初是“村落”的意思。而现代广义的“聚落”,指人类各种聚居方式,且涵盖生产、生活、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

每个聚落空间一般都有一个中心。以浙江省楠溪江地区的乡村聚落为例,周宅村的中心由土地庙和一个长方形广场组成;塘湾村的中心由郑氏宗祠、五桂祠及松房祠组成,宗祠也兼做戏台;芙蓉村的中心由主街南侧的芙蓉池和芙蓉亭组成,芙蓉池西邻宗族子弟读书的芙蓉书院。这些聚落中心体现了乡土社会农耕文明的特点。

聚落中的家家户户,不仅体现为空间上的紧密相邻,更体现为文化、制度、血缘等因素的共同联结。浙江兰溪的诸葛村,是迄今发现的诸葛亮后裔人数最多的聚居地。诸葛村有六七百年的历史,村中很多人从事中医药业,如今四代以上的中药世家就有十四家。地处八座小山合抱中的诸葛村,以“钟池”为聚落中心,从“钟池”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八条主巷。主巷间的住户星罗棋布,并派生出许多连环交错的窄弄堂,外人进村犹如走迷宫。有趣的是,数百年来,诸葛后人浑然不觉身在“八阵图”,直到有人揭出“八卦阵”布局的奥秘。有学者认为,这种聚落空间布局,有利于一呼百应,从四面八方打击来犯之敌,这既是对祖先的特殊纪念,也是对诸葛亮“八阵图”的变相保存。

世界其他地区也曾出现过许多以血缘、家族为纽带组成的聚落。比如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城市聚落佛罗伦萨,曾聚居了四百多个家族派别。这些家族派别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甚至相互敌对,于是,强势家族修筑塔楼,聚族而居,追随者则聚居于塔楼周围,以增强各自家族派别的势力,彼此防御抗衡,因此当时的佛罗伦萨塔楼林立。

工业革命以后,很多乡村聚落发展为城市聚落;城市聚落则从以血缘为基础的身份社会,发展为以法理为基础的契约社会。

(取材于倪震宇等作者的文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乡土文学是“五四”新文学革命以来,中国文学收获最丰的领城。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鲁迅、沈从文,到40年代的赵树理、孙犁,再到六七十年代的柳青,以至80年代以后的汪曾祺、莫言....众多乡土小说家为文学史贡献了一大批经典作品,形成了具有浓郁地城风情和民族特色的乡土小说创作流派。

    而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乡土文学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反映对象的乡村开始逐步萎缩。相应地,乡土文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文学源于生活,当现实生活层面的“乡土中国”日益转变为“城市中国”,乡土文学的末日是不是会随之而来?对此许多人是深表忧虑的、甚至直接给出了“乡土文学消失成必然”的断语。但我以为不必过虑,城市化并不会必然带来乡土文学的消亡。

    首先,对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乡土空间趋于萎缩的问题应理性看待。乡土中国的转型并不能随着乡变镇、县改市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住进楼房、“被市民化”后的农民,离真正从思想意识上“市民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事实上,农民的思想意识和生活习惯还会保留甚至影响到数代以后。乡土小说赖以存在的乡土空间的萎缩程度,可能并不像数字所显示的那样悲观。

    这种情况也可以从创作者一方得到佐证。许多写乡土小说的作家都自称是“农民”,沈从文一直以“乡下人”自居,即便在进城多年,做了北大数授后也是如此。莫言也说自己的创作是“作为农民的写作”……这类说法往往容易受到一些质疑,因为进地多年的他们早已远离农民生活,不再熟悉现实中的农民和乡村。“作为农民的写作”是个伪命题,这种质疑或许会有一定道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来自乡土的“新城市人”要想完全摆脱乡土的灌注,彻底告别农民式的思维方式和观念意识,却也的确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乡土作家强调自己的写作是“作为农民的写作”,又不完全是矫情或虚饰。

    其次,即便现实的乡土空间越来越狭小,也不意味着乡土文学就一定会走向衰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土空间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乡土经验也越来越成为对城市人来说充满陌生化的经验。新兴的城市正在变得千城一面,不可避免地给人们带来审美疲劳。于是,在外出旅游时,越来越多的人会将与自然更加接近的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村寨游成为旅游新宠,体验农家乐也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时尚……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乡土世界虚拟文本的乡土文学也会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它会伴随着城市人对乡土的怀旧和对一种乡村生活方式的追求,而长久地存在下去。

    现实层面也在对“城镇化”发展的单一路向进行一些补充或修正。于是“乡村振兴”成为“城镇化”之外的另一条道路。“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乡土正日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成为现代人旅游新宠和不旧对象的时代语境中,我们有理由相信,乡土文学不会衰落和消亡。不但如此,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的转型还可能会为乡土文学带来新的希望和发展契机。不过,在此过程中,乡土文学本身的转型恐怕也是无可避免的。只要通过自身的不断调整来适应变化中的现代人的乡土想象和审美需求乡土文学必能找到源头活水,重新焕发出生机。

——(摘编自史建国《乡村振兴与乡土文学的未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们通常以“社会转型”来描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举世瞩目的深刻变化。所谓社会转型,就是从传统社会形态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在这个转型过程中,生产过程(包括劳动方式和生产组织)的科学化、产业构成的非农化和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是基本动力,而由此带动的社会生活形态上的城市化则是最显著的外在表征。如果我们将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看作是一种“乡土文明”的话,那么,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则正在将我们带入一个新的“城市文明”的时代。

    对费孝通“乡土中国”这一概念的一个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它单纯理解为一个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概念,而没有将它看作是描述中国整体社会的概念。实际上,在费先生这里,与“乡土社会”对应的不是空间形态意义上的城市社会,而是历史序列上的“现代社会"。费先生用“乡土中国”这个概念所要刻画的,是不同于现代社会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传统社会结构、文化和运行形态,是一种独特的乡土型文明形态。就如同现代社会的结构、文化和运行形态并不仅仅限于城市,这种独具中国点的传统“乡土文明”形态也不仅仅限于中国乡村,而是笼罩于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中国社会。

    但是,无论你是主动告别还是恋恋不舍,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独具特色的传统“乡土文明”已无可避免、无可挽回地成为了或正在成为明日黄花,今日的我们已无可选择地进入了“城市文明”主导的时代。 这是由于现代化进程中产业结构的提升必然带来产业的集中,而产业的集中,结合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必然带动人口向产业集中地大规模集聚,进而带来城市的扩张。这一过程,无论从世界范围来看,还是从中国自身看,都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客观必然进程。

在传统乡土社会,一方面城乡联系本身并不紧密;另一方面,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的,乡村是本位,而且相对独立,不依赖于城市,而并非生产基地的城市则反过来完全依赖于农村。但现代社会的城乡关系则截然不同,一方面,由于现代市场以及更为直观可感的交通、通讯技术的纽带作用,城乡联系变得异常紧密;另一方面,当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转变为现代市场经济之后,城市在城乡关系中便取得了几乎绝对的主导地位,从而必然地发挥出对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组织重塑作用、辐射作用;而且,只要承认经济运行的形态方式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其他各个方面,那么,城市的这种组织重塑作用、辐射作用也必将及于社会的各个方面。

    现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运行方式必然是围绕着城市而组建起来的,今天我们的乡村振兴只能顺应而不可逆这个基本历史趋势而展开。城市文明时代的乡村振兴首先是(即使不是完全是)一个使乡村参与并共享以城市文明为表征的现代文明的过程,是乡村融入城市主导的现代文明的过程。

《摘编自冯婷《城市文明时代的“乡村振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差序格局”,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理论概念,它有多个思想或学术来源。

    “差序格局”受到多种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其中受美国社会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和人类学奠基人摩尔根的学说影响最为显著。费氏在1948年9月1日写给雷氏的信中曾表示:“我读了你的《乡土社会》一文,而且实际上,在我的中文新书《乡土中国》中采用并发挥了你的思想。”费氏与雷氏都认为乡土社会基本上由亲属关系构成,亲属关系可向外扩展至所有的社会关系。但费氏的“差序格局”与雷氏的“向外扩展”又有所分别,雷氏论及的是“个人处于多重家族关系聚结中的某一特定位置”,而费氏认为亲属关系“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实际上,费氏提到的以自己为中心的亲属记认体系,同摩尔根的亲属制度研究有关。在摩尔根看来,每个人即自我,以自我为中心点,周围形成一个亲属圈亦即亲属群体。摩尔根的亲属制度理论用于人类学实地调查,其基本途径是亲属称谓体系研究。费氏受过人类学训练,在“江村”调查中,运用这种研究法绘制了当地的亲属称谓体系图表。该图表所呈现出的“蜘蛛的网”,就是“差序格局”的形象化体现。

    “差序格局”的形成与当时中国学术界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关系。费氏的“差序格局”有多个内容,既有李树青的三个“主义”,尤其是其中的“自我主义”,也有潘光旦的“伦”“格局”“推或扩充”论。李树青和费氏都对“自我主义”有所论述,主要是针对当时中国人“贫病愚私”中“私”的问题作出的回应。潘氏深入研究儒家社会思想,他对“伦”的分析和考据(如“沦”指水的纹理)则成为费氏“同心圆波纹”的来源。他还对“人伦差等”进行辨析,并提出人作为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各自有其“格局”。有学者指出,费氏根据潘氏的研究提出“差序格局”几乎是水到渠成的。其实,“差序格局”概念形成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学术圈。这个学术圈的学者来往密切,其中不但有潘光旦、李树青、费孝通、袁方等老中青社会学人,还有闻一多、吴晗等文史专家。

    “差序格局”是聚集中西方相关学术智慧产生的。以往的研究,无论是费氏本人,还是相关学术史论著,对雷氏等中西方学者的贡献肯定是不够的。事实上,学术工作往往难以独自完成,要有多人数代积累之功。即便因缘际会使个人的贡献格外耀眼,其背后定有各种形式的学术研究群体的支撑及学术思想的汇聚。

(摘编自阎明《“差序格局”探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传统村落保护呼唤新乡贤

王院成

    传统村落是中国农耕文明的精粹、乡土中国的“活化石”,也是人们现代乡愁的有效“消纳地”。近年来,尽管包括政府在内的多种外援性力量都积极介入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但由于“不在场”,外部力量无法有效转化为传统村落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这是传统村落保护难以取得预期成效的重要原因。

    乡贤是乡村社会教化的启蒙者,是乡村内外事务的沟通者,是造福桑梓的引领者。在传统社会,皇权止于县,乡贤则以其特有的社会文化权威主导和推动着乡村社会的治理和发展。在现代社会,新乡贤既包括传统村落精英、返乡创业者和退休还乡者等“本土化”社会群体,也涵盖非政府组织志愿者、专家学者、村官等“非本土化”社会群体。要破解传统村落保护“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须发挥好这些新乡贤的作用。

    村落空间布局与形态是传统村落的“筋骨肉”。保护传统村落要对传统村落的空间布局与形态进行“修复”和“再造”。这一方面需要新乡贤利用新思想、新理念启蒙和引导民众,让他们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对传统村落的自然资源、历史遗存、文化传统等进行普查、整理,认识到传统村落是迥异于城市聚落形态的,具有宝贵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人居形态,重新树立对传统村落的“文化自信”。另一方面需要新乡贤指导村落民众修复传统村落中的山水、田园、道路、建筑等基本格局,保护村落中的文物古迹、历史遗存、特色民居等传统建筑,恢复传统村落的文化空间,修复传统村落的格局与形态,而非自鄙自毁,大拆乱建,盲目过度开发。

    村落文化是传统村落的“精气神”。只有发挥新乡贤的“燎原”作用,示范和带动村落民众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和优化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恢复传统村落的公共文化生活,复苏传统村落的节日习俗、民间信仰、手工技艺等历史传统和文化记忆,才能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和活力,彰显传统村落的特色和魅力。

    村落共同体是基于“乡、土、人”三者关系而结成的利益共同体。重塑传统村落共同体,需要发挥新乡贤独特的“聚合”功能,推动村落民众把村落传统礼治秩序与现代村民自治有机结合,提升传统村落的治理能力与水平,让村落民众在村落发展和村落事务管理中掌握主动权、增强话语权、赢得发展权,在与国家政策、市场力量以及现代城市的“互动”中增强对传统村落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聚合”为新的村落共同体。

    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历史根脉,是中华文化“再生产”的重要基点。保护好传统村落可以让我们有效地安顿好过去,从容地赢得未来。在“国家在场”的语境下,保护传统村落关键在于村落民众的“在场”和“文化自觉”,核心在于发挥新乡贤的“领头羊”和“引阵雁”作用因此,制定科学而有效的制度大力吸引新乡贤回乡,让他们引领和带动村落民众自觉珍惜和保护传统村落,自觉利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文化再生产”,才能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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