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加强专制统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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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丞相,权分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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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来行中书省的权力一分为三,设立“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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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明太祖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为借口,罢中书省,废丞相制,提高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地位,分任朝政,直接由皇帝指挥。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宋濂)尝与客饮,帝密使人侦视。翼日,问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濂具以实对。笑曰:“诚然,卿不朕欺。”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