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与中国道路】
材料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
1949年9月,《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作出初步规划,提出发展农、林、牧、渔业和商业、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并提出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
1953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指出,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
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
1959年1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讲道:“建设社会主义,原来要求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现在要加上国防现代化。”
1964年12月,周恩来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关于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总的说来,就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所说的四个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四个主要方面,并不是说现代化事业只以这四个方面为限。我们要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摘编自岳从欣《中国共产党关于"四个现代化"提法之历史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