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 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似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瓷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 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热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材料二: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提炼出的一个理想型概念,是为了回答“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后乡土中国”是基于乡土中国理论和中国乡村转型与发展经验而提炼的一个理想型概念,并不是说乡土的完全终结,而是指乡土性特征部分维续的情况下,乡村社会结构所发生的转型。
有学者用“新乡土中国”来描绘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形态,我用“后”字,主要是因为“新乡土中国”并没有对费孝通“乡土中国”理论加以发展,尤其是把乡土本色与新乡土相提并论,存在着逻辑悖论,将乡村社会变迁与发展经验概括为“新”的,难免有价值倾向和政治性意义。
“后乡土中国”是家庭农业、村落和熟悉关系的存在和维续,使得乡村社会保留着部分“乡土性”特征,而没有彻底转型为城镇化的社会。不流动的乡土演变为大流动的村庄。在城镇化、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结构正在分化,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从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角度看,乡村社会空间的公共性越来越强。如今的乡村为越来越多的公共力量和公共活动提供了空间,乡村已不只是村民自己活动的空间了。
“后乡土中国”是乡土中国变迁和转型后的一种状态,两者处于历史发展的因果链上, 而不是彼此对立的两个社会类型。
(摘编自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
材料三:
“熟悉的社会”是对乡村社会的地方性与整体性结构特征的一种概括,而非指微观的、个别的人际关系或社会网络状况。经历经济转型、社会与文化变迁之后,乡村社会中诸多微观结构与行动都可能已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其中就包括人际关系和交往方式的变化。然而,村落共同体的地方性以及共同体的整体性特征依然留存。
在村落共同体中,村民之间的关系是熟悉的。熟悉的关系并非指具体的两个个体间的交往情况和熟知程度,而是指村落社会关系是相互熟知的。熟悉的社会是一种信息非常对称的社会,也是一种信息透明的社会。信息对称指的是自我与他人是知根知底的、相互能达成默契的。不论两个村民个体之间是否有直接的交往和互动,也不论一个人对其他个体具体情况的熟知程度如何,人们都能达到相互熟知或知根知底,因为村落共同体本身就是一个信息透明的社会。在一个固定的场域里,个人及其社会关系的信息其实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人们的行动信息也容易被村里人知晓,并不一定需要专门的努力就能达到。
熟悉关系仍代表着乡村社会的一种特质,因为这是与城市社会关系有着本质区别的。尽管在城镇化扩张和乡村劳动力流动的冲击下,乡村社会熟悉关系也处于变迁之中,但在村落生活共同体依然存续的情况下, 基于地缘和血缘而形成的熟悉社会关系的特征也就继续留存。
(摘编自陆益龙《后乡土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