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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礼智信”即儒家核心思想“三纲五常”中的“五常”,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最终聚合为一个核心的价值理念,是中国文化长期发展、传承和选择的结果。在孔子之前,“仁”“义”“礼”“智”“信”这些术语已经广泛流行,是当时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仁”作为一种品德,最初的含义是“爱亲”,即爱自己的亲人。孔子论“仁”,意蕴丰富,尤重视“爱人”和“忠恕”。“仁者爱人”扩展了“爱亲”,使“仁”突破了氏族的界限,上升成为人类社会的一般原则。“忠恕”是仁的具体化。“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是“忠”,指主动的推及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是“恕”,指出了“为仁由己”的底线。论“仁”的同时,孔子也说“义”。“义”即“宜”。凡合乎道德义理的行为便是“义”,反之便是“不义”。而“礼”,起源于史前初民的宗教祭祀活动,历经数千年传表损益,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将其加工改造成了一整套的礼乐制度。孔子主张恢复周代礼乐,同对又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阳货》),认为“礼”不仅仅是形式化的东西;“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强调“礼"应根植于“仁”。孔子讲“礼”时轻其仪重其内的态度,为后来儒家的礼学思想奠定了基调。“智”,即聪明、有智慧。孔子所言之“智”,并非一般所说的小聪明,而是一种道德境界。孟子更是明确地将“智”与“仁”“义”“礼”相提并用,作为君子的“四德”之一。“信”,则是指诚实守约、言行一致的品德,孔子曾多次论及。到西汉武帝时,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谓“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首次将这五者并而论之,称之为永恒不变之道。至两汉之交,“五常”的提法就固定了下来。尽管后世儒家对“五常”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孔子的观点一直是他们阐说的根基。
对“仁”“义”“礼”“智”“信”诸范畴的阐发,体现了儒家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人不仅有自然性,更有道德性,而后者才是人不同于万物的根本,孔子的“仁”、孟子的“四德”、董仲舒的“五常”正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
作为传统中国的一种核心价值观,“五常”摆脱了时空等具体条件的限制,具有普适性,起到了凝聚民族精神、维系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种学说、文化碰撞不断,比如延续两千多年的本土儒、法等学说的对立与斗争,元、清两代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的冲突,佛教传入后中华文化与异域文化的冲撞等等。但正是因为有了像“五常”这样的价值理念,中华文明才具有无比强固的凝聚力,能容纳不同的文化元素,将产生于不同生活习俗和社会环境乃至于文明背景差异极大的众多文化融合在一起,使其共聚交融于一个极富弹性的文化结构之中。
今天,我们讲“仁义礼智信”,不只是认识它曾经发挥的重要历史作用,还应将它作为宝贵的思想资源,为浇灌当代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提供养料。
(摘编自景海峰《什么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