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与法治课上,某班同学围绕“法律为我们护航”展开讨论。下面是他们搜集到的一些资料:
材料一:相关数据表明,1﹣12岁是意外的高发期,我国每年有约20万0﹣14岁儿童因为意外伤害死亡。有专家指出,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材料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材料三:截至2015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已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196个国家的批准,是世界上最广为接受的公约之一。
从未成年人享受特殊关爱和保护的角度,说说你从上述材料中读出了哪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