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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名校联盟2024届高三语文仿真联考二试题

作者UID:17299681
日期: 2024-12-21
高考模拟
现代文阅读(3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莱夫勒在研究白喉的早期,证明了实验动物因注射白喉杆菌而死亡时,细菌仍留在注射点的附近。他认为动物死亡是由细菌的毒素所造成。根据这一假说,鲁(法国细菌学家)做了大量实验,企图证实细菌培养液中的这种毒素,虽做了很多努力,却都失败了。尽管如此,鲁仍坚信这一假说,最后孤注一掷,给豚鼠注射了三十五毫升的大剂量培养液滤液。奇怪的是,这只豚鼠在注射了如此大量的液体后居然没死。过了一些时候,他满意地看到这只豚鼠死于白喉中毒。确认了这点以后,鲁很快就查明,他的困难是因培养液中细菌培养时间不够,从而产生毒素不足所致。因而,增加细菌培养的时间就能制成毒性很大的滤液,这一发现引出了预防白喉的免疫法,并使抗血清用于治疗。

贝尔纳根据神经冲动沿交感神经传导并引起化学变化从而在皮肤中生热的假说,切断了家兔颈部的交感神经,希望导致兔耳变凉。使他吃惊的是,该侧的耳朵却变得更热了。贝尔纳没有意识到耳血管与通常使耳血管保持适当收缩的神经作用是有联系的;结果血液流量增大,耳朵变热。他是完全偶然地发现了动脉中的血流量是由神经控制这一事实。这是自哈维经典性的发现以后,对血液循环认识最重要的进展之一。贝尔纳在实验过程中显示了他放弃原有推断、追踪新线索的能力。他在叙述这次经过时写道:“我们对于正在研究的设想,绝不应过于全神贯注。”

在大不列颠和澳大利亚西部某些地方出现一种羊群的神经性疾病,叫做缺铜病,原因多年不明。在澳洲西部,根据某种理由。贝内茨怀疑该病是由铅中毒所致。为了证实这种假说,他用铅的抗毒剂氯化铵来治疗羊群。第一次试验效果很好,但是后来的试验却不成功。这使人们想到该疾病是由于缺少某种矿物质所致,而这种矿物质可能少量存在于第一次使用的氯化铵中。贝内茨根据这个线索进一步研究,很快就证实该疾病是由缺铜所致,而过去并不知道有因缺铜引起牲畜疾病的先例。贝内茨自己说:“澳洲西部病原问题的解决是由证实错误假说时发现的偶然线索所致。”

(摘编自贝弗里奇《科学之路·实例》,有删改)

材料二:

假说是研究工作者最重要的思想方法,其主要作用是提出新实验或新观测。确实,绝大多数的实验以及许许多多的观测都是以验证假说为明确目的来进行的。假说的另一作用是帮助人们看清一个事物或事件的重要意义。若无假说则这一事物或事件就不说明问题。例如,在进行现场考察时,一个用进化论假说武装头脑的人就比没有这种假说武装的人能够作出许多更为重要的观察。假说应该作为工具来揭示新的事实,而不应将其视为自身的终结。

上面的实例说明了假说促成新发现的某些途径。这些实例告诉我们,虽然绝大多数的假说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但是,一个不正确的假说有时能非常富有成效。当然,我们不应该认为这些就是真正有代表性的实例,因为正确的猜测比错误的猜测更容易收到成效,而且,错误猜测有时也有成效这一事实,并不能说明力求正确解释是不重要的。

当第一次实验或第一组观测的结果符合预期结果时,实验人员通常还需进一步从实验上搜寻证明,方能确信自己的设想。即使假说为若干实验所证实,也只能被看作在进行实验的特定条件下才是正确的。有时,研究人员所要求的或需要的就是这点,因为眼下他已经有了一个解决眼前问题的办法,或有了一个为某种理论所需要的假说,以便为进一步研究该问题进行部署。有时,假说的价值在于,以该假说为基点,将研究工作的新方向朝四面八方铺展,而且,把这种假说尽可能多地应用于各种具体情况。如果假说适用于各种情况,则可上升到理论范畴;如果深度够,甚至可上升为“定律”。然而,具有普遍性的假说却不能被绝对证实;但是,在实验中,如果假说能经受住各种关键性的检验,特别是,如果这种假说符合一般科学理论的话,它就会被接受。

当第一次实验或观测的结果不能证实假说时,有时用一种能起澄清作用的补充性假说来适应矛盾的事实,而不是一股脑地抛弃原来的假说。这种修正的过程可一直进行下去,直至主要假说滑稽地附加了一大堆特设条件。是否达到这一步,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判断力和鉴赏力的问题。到此,大厦方始倾倒,而代之以另一座大厦,它更合理地综合了现今可以获得的一切事实。

有一句话发人深省:____。对于以实验为根据的东西,多数人都乐于依赖,唯有实验者知道那许多在实验中可能出错的小事。因此,一件新事实的发现者往往不像外人那样相信它。另一方面,人们通常总是非议、挑剔一个假说而其提出者却支持它往往为之献身。我们在批评别人的建议时也应牢记这点,因为鄙弃他的意见就可能伤害他,打击他。假说是一件个人性质很强的事情,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科学家研究自己的设想通常比研究别人的设想效果更好。当设想被证明是正确的时候,即使没有亲自做工作,提出者也是既获得了个人的满足,又荣膺了主要的功劳。研究他人假说的人常常在一两次失败以后就放弃了,因为他欠缺那种想要证实它的强烈愿望;而科学正需要这种强烈的愿望去驱使他做彻底的试验,并想出各种可能的方法来变化实验的条件。

(摘编自贝弗里奇《假设在研究中的运用》,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来的是乌鸦

[意大利]卡尔维诺

这溪流是张用轻盈清澈的波纹做成的网,网中水在流。不时地,就像是银色的翅膀扑腾在水面上:那是一条鳟鱼的背脊在闪闪发光,很快又顺着“之”字形没入水中。

“这里全是鳟鱼。”那些人中的一个道。

“如果我们扔一颗炸弹进去,它们就都会肚皮朝上地浮出来了。”另一个人说。接着从腰带上摘下一颗炸弹并拧起了火帽。

就在那时,一直在观察他们的小伙子往前走了一步,那是一个山里的男孩,脸是苹果形的。

“你给我。”说罢就从他们中的一个人手上拿过步枪。一条鳟鱼扭动着冒了出来,小伙子一枪射到它身上,就好像鱼在那里等着他一样。现在,鳟鱼是白着肚子浮在水面上。

“这家伙枪法不错。”他们说。

“你跟我们来。”领头的说。“那你们把枪给我。”小伙子答道。“好啊,当然。”他就跟他们走了。

晚上他们睡在牧羊人的小房子里。天刚亮小伙子就醒了,而其他人还在睡着。他拿上他们最漂亮的枪,把干粮袋里装满子弹,就出去了。他远远看见公路上的路标。从路标那里,能看见“之”字形的道路,而那底下有些穿着制服的德国人,正平举着枪前进。

当小伙子微笑着持枪出现时,他们哇哇大叫起来,把武器对准了他。但小伙子早就已经看中他们中一个人胸前的金色扣子了,并瞄准了这扣子,开了火。

传来了男人的尖叫,于是一阵阵的扫射或是零星的几枪呼啸着从他头顶上穿过:他早就躺在路边地上的一堆石子后面,藏在一个死角里了。他还可以走动,因为石堆很长,可以在一个始料不及的地方露出脑袋来,可以看见那些士兵的枪口在闪光,看见他们制服的灰色和光泽,还可以对准一枚军衔、一个袖章射击。然后再伏在地上,敏捷地爬到另一处开火。①不一会他听到自己身后扫射起来,可这扫射都越过了他,击中了那些士兵:是同伴们赶来用冲锋枪支援他了。

“亏得这小伙子用枪声叫醒我们。”他们说。

而小伙子呢,被同伴们的枪火掩护着,瞄得更准了。突然,一颗子弹擦过他的脸颊。他转过身来:一个士兵来到了上方的路上。他跳进排水沟,躲起来。他听见那个士兵上不了子弹把枪扔在了地上。于是小伙子猝然爬出来,朝那个正在逃跑的士兵射击:他把士兵的肩章打掉了。

他跟着他。士兵时而消失在树林里,时而出现在射程之内。他打焦了士兵头盔的帽顶,然后是皮带圈。这么追着,就追到了陌生的山谷里,那里听不见激战的喧嚣。

突然间,士兵的眼前就不再是树林了,而是一片林中空地,而那小伙子就要从树林里出来了。在林中空地的中央,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士兵刚好来得及躲在了石头后面。

他有手榴弹,那小伙子是不能靠近他的,而只能在步枪射程范围内守着他。如果他能跳到旁边的灌木丛中就安全了,但是要穿过那段光秃秃的地:那小伙子能留在那里多长时间呢?他难道永远都会瞄准武器吗?士兵准备做个尝试:他把头盔顶在刺刀尖上,然后把头盔举过了石头顶部。一声枪响,头盔滚在了地上,给钻了孔。

士兵并没有灰心,还在等待机会。这时,一只鸟急速穿过了天空,也许是一只戴胜。一声响,它掉下来了。士兵想到了一个主意:“如果他正专注于打鸟,那就不会在意我。他一开枪我就冲过去。”

但也许最好还是先做个尝试。他拾起头盔,并把它盖在刺刀顶端时刻准备着。这次是两只鸟儿一起飞过:是扇尾沙雉。士兵对要把如此一个绝妙的机会浪费在尝试上感到惋惜不已,但也不敢贸然行动。小伙子朝一只沙雉开了一枪,于是士兵就赶紧把头盔伸了出去,他听见枪响。看见头盔蹦向空中。现在士兵感到嘴里是一口铅的味道:他才发现,枪很快又响了一声,那两只沙雉中的另一只也落了下来。

所以他不敢做出任何仓促的举动:在那块石头后,握着手榴弹,他还是安全的。为什么他不试一试把手榴弹摔到小伙子那边去呢?尽管小伙子也是藏着的。他背靠着地躺下来,攒足了劲,把手榴弹给扔了出去。扔得不错,也许可以扔得更远。但当手榴弹就要走到抛物线的一半处时,又是一枪,它在空中炸开了。士兵把脸埋在地上,以防榴弹碎片砸在自己身上。

当他再抬起头来时,乌鸦来了。他上方的天空中,一只乌鸦缓缓地盘旋着。

现在小伙子肯定得对它射击了。但那枪声却是迟迟没响,尽管他击中的那些鸟儿都比这只飞得高和快。最后,一声枪响,从最近的一棵松树上掉下一只松果。现在他打起了松果?他一枪一枪地打下了松果,松果掉在地上时会“砰”地响一声,干巴巴的。

每响一枪,士兵就看一眼乌鸦:掉下来没?没有,那黑鸟在他上方盘得越来越低。难道是那小伙子没看见这鸟吗?也许是这乌鸦就不存在,只是他的一个幻觉。也许谁要是快死了,就会看见各种鸟飞过:当看到乌鸦了,就说明到时候了。

那么,就得告诉那个总是在打松果的小伙子。

于是士兵就站了起来,用手指着那只黑鸟,“那里,有只乌鸦!”他用自己的语言大喊着。子弹打在他绣在制服上的那只展翅飞翔的老鹰的正中间。

那只乌鸦打着圈,徐徐降下。

(有删改)

古代诗文阅读(35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叔孙通曰:“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

于是叔孙通使征鲁诸生三十余人。鲁有两生不肯行,曰:“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公所为。”叔孙通笑曰:“真鄙儒也,不知时变。”

遂与所征三十人西,与其弟子百余人为绵蕞①野外。习之月余,叔孙通曰:“上可试观。”上既观,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会十月。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竟朝置酒,无敢喧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乃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

太史公曰:语曰“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台榭之榱,非一木之枝也;三代之际,非一士之智也”。哉!夫高祖起微细定海内谋计用兵可谓尽之矣。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大直若诎,道固委蛇”,盖谓是乎?

(节选自《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材料二:

臣光曰:礼之为物大矣!岂直几席之上、户庭之间得之而不乱哉!夫以高祖之明达,闻陆贾之言而称善,睹叔孙通之仪而叹息;然所以不能比肩于三代之王者,病于不学而已。当是之时,得大儒而佐之,与之以礼为天下,其功烈岂若是而止哉!惜夫,叔孙生之为器小也!徒窃礼之糠粃,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夫大儒者,肯毁其规矩、准绳以趋一时之功哉!

(节选自《资治通鉴·汉纪·汉纪三》)

【注】①绵蕞:制订整顿朝仪典章。

语言文字运用(20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读书,也是一种“在”。

我的读书生涯竟像某些人玩“碟仙”,仿佛面对作者的精魄。对我而言,李贺是随召而至的,悲哀悼亡的时刻,我会说:“①我在这里, 来给我念那首《苦昼短》吧!念‘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读那首韦应物的《调笑令》的时候,我会轻轻地念:“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一面觉得自己就是那从唐朝一直狂驰至今不停的战马,不,也许不是马,只是一股激情,被美所迷,被莽莽黄沙和胭脂红的落日所震慑,因而心绪万千,不知所止的激情。

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如果是我,我会走出来,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②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请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节选自张晓风《我在》)

写作(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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