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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考语文全真模拟试题(一)(浙江专版)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4-09-17
中考模拟
语文知识积累
阅读名著,回答问题。

    (A)波莉姨妈一把揪住他的耳杂把他拽起来,还用顶针狠狠地敲他头,敲得砰砰响。

    “我的小祖宗,你干吗要这样对待那个可怜的家伙,它又不会说话?”

    “我是可怜它才给它吃药的。你瞧,它又没有什么姨妈。”“你说什么,它没有姨妈!傻瓜!那和这事有什么关系?”“关系多着呢。它要是有姨妈,那肯定会不考虑它的感情,给它灌药烧坏它的五脏六腑不可!”

    听到这,波莉姨妈突然感到一阵难受,后悔不已。汤姆的说法让她开了窍。猫受不了,那孩子不也同样受不了吗?她软下来,心里感到内疚。

    (B)第二天和第三天,他在法院外面转来转去,心里有种无法克制的冲动,想闯进去,可他还是强迫自己留在外面。

    ……

    看见印第安·乔那张冷酷的脸,汤姆舌头僵住了,讲不出话来。听众们屏息敛气静听,可是话还是没有说出来。然而,过了几分钟,这孩子恢复了一点气力,勉强提高了声音,但仍然只有部分人能听清楚他的话:

    ……

    说到后来,汤姆心中积压的情感一下子迸发出来,他说:

    “……医生一挥那木牌,莫夫•波特就应声倒在地上,印第安·乔拿着刀,跳过来,狠狠就是一下……”

    “哗啦!”那个混帐闪电一般,朝窗口窜去,冲开所有阻挡他的人,跑了!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已经客满的大巴车打了个饱嗝儿,停了一下,又上来两个青年男人,一个甩着手,一个夹着公文包。“公文包”的脚后跟还在车门外边,客车就又开动了。

    甩手青年坐在门口的马扎上,“公文包”顺手将公文包放在行李架上就直奔车后座去了,那样子好像他买了对号入座的票,最后一排正有一个空位子热情地等着他的屁股呢。事实上他奔的不是座位,而是座位上的人,最后排靠左的那个胖男人正在熟睡中,“公文包”的手灵巧地伸进胖男人的上衣衣兜里,夹出一把单据名片之类的东西,显然这类东西不是“公文包”想要的,就又放回原处,然后揪住了胖男人的衣领,甩给他左右两个嘴巴。

    胖男人抹了一把脸,把拳头捏得咯咯响,只一下就反剪了“公文包”鸡爪子一样的手,然后拨打110,将贼人绳之以法。

    事实上没有,胖男人只是活动活动肩膀,整理一下衣服,继续睡去了,发生了什么全当梦一场。

    “公文包”又瞄准了一个打瞌睡的小伙子,小伙子的手机在牛仔裤的裤兜里,清楚地凸现着它的形状,“公文包”细长的手指在这个形状外游弋了一阵子,牛仔裤绷得太紧,硬拽怕是要惊醒梦中人了。

    原来这个小伙子在假寐,他一把就抓住“公文包”的手,像扔抹布一样地将他扔出车外。

    事实上没有,小伙子的确在假装睡觉,他也抓住了“公文包”那只游弋的手,不过他悄悄地给放了。“公文包”感觉到这只手的力量,小伙子真跟自己斗等于缚鸡。对这样的主儿还是离远一点。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一个女式皮包上,皮包被抱在女孩的怀里,由于女孩也在打瞌睡,抱包的胳膊有些松弛,但拉链的开端在女孩的胳膊下压着。“公文包”变戏法儿似的手里多出一个贼亮亮的刀片!他用食指和中指夹着,修长而白皙的手指看上去那么优美。

    “叔叔,你的手真好。”

    女孩旁边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打破了车里黑夜一般的寂静。自从这两个人上车,大胡子司机和女售票员的说笑就戛然而止,女售票员将马扎腾给甩手青年,自己坐在大胡子身后一个袋子上,将肥硕的屁股伸给所有的乘客,然后一丝不苟盯着前方,天塌地陷与她无关了。

    “叔叔,”男孩又开始说话了,“你的手指这么长,钢琴一定弹得很棒,老师一定很喜欢你,老师也喜欢我,只是我的手还小,够不到八度。”

    男孩的一番话使那个贼亮亮的刀片离开了女孩的包,被握在有着细长手指的手里。手的主人随着车身的颠簸,身子斜歪了一下。那个甩手青年递过来一只马扎。“公文包”坐下。额头上亮亮的,是汗。

    “叔叔,我才考钢琴二级,我要是有你这么长的手就可以多考,至少四级,叔叔,今天你也去考试吗?考几级啊?”

    “公文包”看了一眼男孩,男孩也看着他,期待着他的回答。

    “叔叔的确弹过钢琴,‘六一’的时候还上台演出过,这双手曾将钢琴七级的曲子弹得流水一般,不过那是十三年以前的事情。我的钢琴老师说我是他教的学生当中资质最好的,手指上的天分最高。父母也希望我将来是最优秀的钢琴演奏家。可是后来父母离婚了。虽然他们争着要我,可是我谁也不跟,我离家出走,流浪街头,就被一个团伙看上了这双手。从此这双手在滚烫的肥皂水里接受另外一种训练。(A)看见门口那个人了吗,看见大胡子了吗,看见大屁股了吗,就是司机和卖票的,都是一伙的。我只是干活,等着分成的人不止这仨呢。小弟弟,这双手如果不给他们干活,回去就得少一截指头,这辈子就别想弹琴了。”

    “公文包”想用手去抚摸一下男孩的头,告诉他这一切。

    事实上他没有。他只是将那双手攥紧了,躲开男孩期待的目光①,也回避门口那人刀剜一样的目光②,他知道自己已经被乘客的目光③包围。

    (B)男孩等不到回答就只好盯着那双手,盯着盯着,就见一只红色的小虫子从指缝里探头探脑地钻出来,接着第二只,第三只。

    “叔叔,”男孩说,“你的手,流血了。”

    “公文包”用另一只没有流血的手轻轻抚摸了一下男孩的头,在大巴车再次打了饱嗝儿停下的时候,“公文包”夹着他的公文包和甩手青年就下车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工智能的法律三问

    “你怎么知道自己是机器人?”

    “索菲亚”回答:“你不必担心我们机器人,你们人类又怎么知道自己就是人类呢?”去年,人工智能机器人“索菲亚”成为全球首位被赋予法律公民身份的机器人。

    当前,科学技术巨大进步推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人工智能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革,给法律制度带来哪些挑战?现行法治体系又该如何调整和应对?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微明的灯影里,我知道她的可爱的土壤,使我的心灵成为俘虏了……”这段诗句的创作者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而是人工智能产品“微软小冰”。2017年5月,“微软小冰”创作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出版,作为历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它的出版带来一个新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知识产权成果是指“人类创造出来的成果”,人工智能并不能成为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但是,如果将‘人工智能’创造活动类同于科学研究的‘电脑’,即把人工智能生成物视为通过人工智能创造的智慧成果,那么人工智能生成物又确实具备‘知识产权作品’的某些属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人工智能’的法律定性。”曹新明表示,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主要有“工具”和“虚拟人”两种观点。“工具”即把人工智能视为人的创造物和权利客体;“虚拟人”是法律给人工智能设定一部分“人”的属性,赋予其能够享有一些权利的法律主体资格。

    “即便承认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知识产权,其权利归属也是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曹新明认为,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工具”,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可归属于设计开发者,或者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及多个权利人共有。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虚拟人”,则可以把人工智能生成物看作民法意义上的“孳息”,比如将人工智能视为“母鸡”,那么人工智能生成物就是“母鸡”下的“蛋”,“蛋”自然归“母鸡”所有者拥有。

    此外,创造人工智能生成物,往往会通过一些程序进行“深度学习”,其中可能收集、储存大量的他人已享有的知识产权信息,这就可能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害。曹新明认为,“在这种涉嫌构成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形下,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也是一个新问题。”

    人工智能可以替代司法者吗?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逐渐深入:2016年12月,名为“睿法官”的北京法院智能研判系统上线,为法官提供办案规范和量刑分析等精准信息,用大数据推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2017年5月,全国首个“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上海诞生,在对上海几万份刑事案件的卷宗、文书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后,已具备初步的证据信息抓取、校验和逻辑分析能力……

    “利用人工智能,可以帮助司法者得到类似案件的全部先例以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裁判规则,从而减轻他们的工作负累、促进准确适用法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综合,人工智能在促进司法者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司法尺度、助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确大有可为。

    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人工智能将替代司法者,实现独立断案?显然不可以。

    “人工智能只是实现司法正义的辅助手段,切不可本末倒置,这是我们始终应该铭记的一条基本原则。”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看来,如果过分依靠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判决、根据大数据矫正法律决定的偏差等,难免形成审判主体的多重结构,事实上形成程序员、软件工程师、数据处理商等主体和司法者共执司法的局面。

    “此外,如果让人工智能超出辅助性手段范畴,全面应用于审判案件,那就有可能把司法引入歧途。”季卫东认为,在案件事实曲折、人际关系复杂、掺杂伦理和感情因素的场合,如何依据法理、常识和人情做出判断并进行妥善裁决,其实是一种微妙的艺术,需要依靠法官的理性综合分析。“即使人工智能嵌入了概率程序,具有深度学习能力,也难以保证做出公正合理、让人信服的个案裁判。”

    支振锋也认为,就目前的发展情形看,人工智能还没有取代司法者的可能,尤其是作为涉及情感与理性、规范与价值的法律诉讼,如果交给人工智能,这在法律和伦理上,都很难得到支持。“应防范对人工智能形成‘路径依赖’,人工智能越发达,越应强调司法者的职业伦理。”支振锋说。

    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2016年11月,在深圳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一台名为“小胖”的机器人突然发生故障,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自行砸坏了部分展台,并导致一人受伤。

    人工智能应用范围的日益普及,其引发的侵权责任认定和承担问题,是对现行侵权法律制度提出的又一个新的挑战。

    “从现行法律上看,侵权责任主体只能是民事主体,人工智能本身还难以成为新的侵权责任主体。即便如此,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认定也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看来,侵权发生后,谁是人工智能的所有者,就应当由谁负责,在法律上似乎并不存在争议。“然而人工智能的具体行为受程序控制,发生侵权时,到底是由所有者还是软件研发者担责,值得商榷。”

    与之类似的,当无人驾驶汽车造成他人损害侵权时,是由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担责,还是由汽车制造商、自动驾驶技术开发者担责?法律是否有必要为无人驾驶汽车制定专门的侵权责任规则?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现实中,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更多涉及危险责任或无过错责任。”程啸认为,例如无人驾驶汽车致害,无论从产品责任还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上看,都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未来需要考虑的是,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其本身是否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如无人机),从而决定了是否适用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当前,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过错等要件的判断也变得日趋复杂。”程啸还举例说,此前曝光的一些APP“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由于代码的不透明,加之算法本身的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使得“将算法歧视归责于开发者”变得很困难。

    在程啸看来,针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法律制度的研究方面未雨绸缪,将为以后的司法实践赢得主动。“人工智能已经到来,只是在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分布不均。我们不应等到未来分布均匀、人工智能已完全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才想起来从法律进行规范。”程啸说。

《人民日报》(2018年05月02日   18版)

古诗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回答后面的问题。

    浦阳郑君仲辨 , 未尝有疾也。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 , 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指大盈握 , 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肢体心膂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身。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终日可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 , 否亦将为一臂之忧。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也。”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节选自方孝孺《逊志斋集》,有删改)

【注释】①浦阳郑君仲辨:浦阳县有位青年叫郑仲辨。②疹:皮肤上起的红色小颗粒。③粟:指像小米粒那么大。④滋甚:更加。⑤握:即今所谓一把,这里指拳头。⑥膂(lǚ):脊梁骨。⑦瘳(chōu):病愈。⑧艾:艾草。⑨肝膈(gé):肝脏和膈膜,这里泛指人体的内脏。⑩傅: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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