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数据整理)某市对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统计:2013年青少年犯罪占26%;2014年青少年犯罪占31%;2015年青少年犯罪占34%;2016年青少年犯罪占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