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老人李刚有三儿一女,三年前,老伴去世,老人独自生活。两年前,老人突发脑出血,幸亏及时发现,抢救过来。但出院后的他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兄妹四人商量,老人的护理费、医疗费等由妹妹独自承担;作为补偿,弟兄三人同意待父亲去世后,自愿放弃对父亲居住的房产及10余万元存款,总价值百万元以上的继承权,由妹妹独自继承。没想到四人的“协议”遭到了公证处的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