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21年3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告农民书》说:“今后,粮食征收制废除,代替它的是对农产品的实物税。实物税会少于粮食征收制的数额。”同年,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提出:在保持土地国有化的前提下,巩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并给农民以选择土地使用形式的自由。1922年5月,全俄中央执委会颁布《土地劳动使用法》,准许土地的劳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转让)和辅助性地使用雇佣劳动。同年10月,全俄中央执委会通过《土地法典》,进一步放宽了土地的出租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把租佃土地的期限延长到12年,并允许在承租土地上使用雇佣劳动力。列宁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而且仅仅在于:要找到我们用很大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来的那种新经济同农民经济的结合点。”“在农业和工业之间,除了交换,除了商业以外,就不可能有别的经济联系。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我们新经济政策的基础和实质全在于此。”
——摘自王斯德《20世纪的世界史》
材料二:1933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政府与有关农场主个别签订自愿缩减耕地面积的合同,停耕的土地作为国家的租地,付给农场主租金;停耕地部分所减少的产量,由政府付给农场主货币作为补偿。政府通过同农产品加工商签订销售协议,并以1910—1914年的工农产品价格水平(称为平价)作为农产品支持价格的标准,以维护农产品价格。据统计,1932—1935年,美国政府直接拨款支付给农场主的费用高达15亿美元,政府同时缩减了数千万英亩耕地。
——摘自高德步《世界经济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