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孟子对于农商一律平视,从无重农抑商之主张。孟子以前之政治家,大多亦无重农抑商之主张。有此主张并实行此政策者,始自商鞅。自此视农为“本富”,商为“末富”,所谓“崇本抑末”之思想,渐成为中国流行的经济思想。
——摘编自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
材料二:随着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人势力逐渐膨胀,……严重影响中央财政收入。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令“初算缗钱”,向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征收资产税,并处罚隐瞒资产或申报不实者。后又下令“告缗”,鼓励民众告发不如实申报的商人,结果“商贾中家以上大氏破”。
——摘编自邱树森、陈振江《新编中国通史》
材料三:(宋)太宗淳化二年诏曰:“关市之租,其来旧矣……征算之条,当从宽简。宜令诸路转运使……市征所算之名品,共参酌裁减,以利细民”。又诏“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
年代 | 年商税额 | 指数 |
995—998年 | 400万贯 | 100 |
1004—1008年 | 450 | 113 |
1058年 | 700 | 175 |
1064—1068年 | 846 | 212 |
1077年 | 879 | 220 |
宋代的“州郡财计,除民租之外,全靠商税”。
——马端临《文献通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