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法制网2018年5月23日 7:27来自微博weibo.com
【女子地铁丢手机机车门20分钟不让走:我是受害者!】5月21日,上海地铁广兰路站,一女乘客因手机被偷,扒着车门大闹,称“拘留也无所谓,我是受害者!”工作人员回应:“你这样,车上几千人都是受害者!”事件导致车辆延误近20分评,目前警方已介入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头汽车、电车、大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友评论】
上海律师V:我有一次乘坐地扶,手机也被偷了,当时非常恼火,但随即我就想通了,不能只怪他人,也怪自己太大意。
我心飞扬:丢手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於车门的行为不理智。
宁静致远:手机被偷可以理解,但是也有很多人赶时间,这样子别人怎么办,自己的痛苦不能放到别人头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