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货币,国家银行及临时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又制定了一系列金融财政上的法规法令、政策章程,确立了当时红色政权统一币制的基本内容,为这一币制的实行提供了法律保证。……毛泽民受命筹建国家银行,并筹划印刷、发行国家货币。他认识到,国家银行必须承担“驱逐劣币,回收杂币,禁用外币”的重任。这样,国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必须走出去发动群众,建立兑换和回收网点,使已连成一体的中央苏区内的广大民众听从政府的号令,团结在国家银行周围,自觉维护新生的苏维埃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强大的宣传、切实可行的兑换措施、畅通的发行渠道,使得苏维埃纸币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摘编自张孝忠《中央苏区的红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