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细化了校园欺凌的类别,如“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的图像”等被列为欺凌行为,前者为轻微欺凌行为,后者则被列为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行为。并明确了学校对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的行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①特殊保护 ②社会保护 ③人格尊严权的尊重和保护 ④学校保护
- A、①②④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