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传
黄庭坚字鲁直,洪州分宁人。幼警悟,读书数过辄诵。举进士,调叶县尉。熙宁初,举四京学官,第文为优,教授北京国子监。苏轼尝见其诗文,以为超轶绝尘,独立万物之表,世久无此作,由是声名始震。知太和县,以平易为治, 时课颁盐策,诸县争占多数,太和独否,吏不悦,而民安之。
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逾年,《实录》成,擢①起居舍人。庭坚性笃孝,母病弥年,昼夜视颜色, 衣不解带,及亡,庐墓下,哀毁得疾几殆。服除,为秘书丞,兼国史编修官。章敦、蔡卞与其党论《实录》多诬。凡有问,庭坚皆直辞以对。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言者犹以处善地为骫法②。以亲嫌,遂移戍州,庭坚泊然,不以迁谪介意。蜀士慕从之游讲学不倦凡经指授下笔皆可观。
庭坚学问文章,天成性得,陈师道谓其诗得法杜甫,学甫而不为者。善行、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庭坚于文章尤长于诗,蜀、江西君子以庭坚配苏轼,故称“苏、黄”。
(节选自《宋史·文苑》③ , 有删减)
池口风雨留三日④
(北宋)黄庭坚
孤城三日风吹雨,小市人家只菜蔬。
水远山长双属玉⑤ , 身闲心苦一舂锄⑥。
翁从旁舍来收网,我适临渊不羡鱼。
俯仰之间已陈迹,暮窗归了读残书。
【注】①擢:选拔,提拔。②骫(wěi)法:枉法。③《宋史·文苑》:《宋史》为元人主持修撰,但基本引用了宋代列朝的《国史》。④元丰三年秋,授知吉州太和县,黄庭坚在做官赴任途中因风雨而留滞池口所写。⑤属玉:水鸟名。⑥舂锄,即白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