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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  美国《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内容比较表


《邦联条例》

1787年宪法

立法机构组成

一院制国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

立法机构成员的构成与产生

每邦在国会的代表2~7人;各邦立法机构按年度指派代表。

每州2名参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产生;各州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众议院。

行政首脑

合众国总统

征税权以及征税方式

诸邦有征收税金,向其他邦征收关税的权力。

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征税法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

批准生效

交给诸邦的立法机构审议,如果同意,授权他们在国会的代表批准。

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

——摘编自(美)米尔奇斯等《美国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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