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侯之弟扬干乱行曲梁,魏绛①戮其仆②。晋侯怒,谓羊舌赤③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 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④读其书曰:“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 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敢以为请。”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与之礼食⑤ , 使佐新军。
(选自中华书局《左传》,有删节)
【注】①魏绛:晋国中军司马,主管军法。②仆:指驾车的人。③羊舌赤:与后文的士鲂、张老同为晋国大臣。④公:指晋侯。⑤礼食:国君在太庙宴请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