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诏书规定:效法隋唐的均田制,实行“班田收授法”。废除贵族对土地和部民的私有权,改土地、部民为国有;国家计口授田,对于6岁以上的公民,每6年按人口班田一次,男子每人2段(相当于35亩),女子为其2/3,奴婢受相当于自由民的1/3,所班田地不得买卖,死后归还政府。
——日本田令
材料二:“凡天下丁男给田一倾。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给三十亩。”
——唐朝(622年)武德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