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农村经济经营形式的改革以及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导致了人民公社原有的一系列经济职能分散。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1979年8月,四川省广汉县开始人民会社改革试点,拉开了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序幕。人民会社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由政社合一改为政社分设。具体来说分为三个层次:一,将人民公社的政权职能和经济职能分开,原来有人民公社行使的基层政权职能由新成立的乡政府或镇政府行使;二,撤销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但生产大队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可以保留,成立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生产大队成了独立的自负盈亏的集体经济组织,其名称或保留,或采用农村生产合作社等其他名称。废除人民公社的过程从1979年试点到1984年基本结束,历时5年多,是一个逐步推开、分层次完成的渐进过程。1984年年底,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完成建乡工作,人民公社改革基本完成。
——赵德馨《中国近现代经济史1949—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