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千年传统中,家是人伦秩序的核心,费孝通以“差序格局”所表述的秩序典范,就是以家人为中心圆、按照亲疏远近关系由内而外的层层外推。在这样的秩序典范中,家具有集政治、伦理与文化于一身的意义。家的伦理原则是孝道,而汉代以来以孝治天下是一项基本原则,其中虽然有孝(家的伦理原则)与忠(国的伦理原则)之间的张力,但更受重视的是孝悌于家的人鲜有政治上犯上作乱的可能性,故而《礼记·大学》提出这样的看法:家齐而后国治。
从衣食住行开始,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的初始性教育、气质之熏陶,都显示了家作为人生起源与归宿地的意义,但家所承担的,既不是教堂的功能,也不是古希腊归于“家政学”(经济学)意义上的功能,而是在教养与熏陶、生活与教育等方面,承担代际传承、文化与传统基因更新的伦常事业。成家与立业既是人生的两大支柱,又是父子之间代际相承者。孝道的实质就是守护这份家业。传宗接代,维持家族祭祀的香火不绝,这固然是家的重要功能,但更重要的是,维持耕读传家,承传家族的文化理想于不坠——此中深含着中国人所具有的世代生成的时间意识。这种时间意识由于下述情况而得以巩固:家的共同体固然由在世的家庭成员构成,但通过祭祀、家谱等方式建立在世者与去世者之间的关联,由此使得家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今日意义上的由生者与生者构成的小家庭,而成为生人与业已去世的先人即鬼神构成的共同体。
这种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绵延连续,使得历史过程中的文化维度得以在家中聚集,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在传统中国出现的那些与家相关联的词语,比如,传达家作为教化一伦常共同体的“家学”、“家风”、“家教”、“家礼”、“家训”、“家道”、“家法”、“家规”、“家范”等,体现家的历史意识与宗教精神的“家谱”、“家祠”、“家世”、“家业”、“家语”、“家神”等。所有这些词语,都体现了家在传统中国所具有的特别意义。即便家被现代的经济制度和文化思潮不断边缘化,也依然超出了古希腊的家作为私有领域的“家政学”的意义。在古希腊人那里,日常生活基本物质的满足构成家的主体功能,但即便在现代中国,家的意义也没有被限定为日常生活的生理一生物之满足,家依然被视为教化与伦理的策源地之一。樊浩领导的“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课题组发现,在人们的意识中,位居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三大策源地之首的是家庭(家庭63.2%,学校59.7%,社会32.2%)。
(摘编自陈赟《“去家化”与“再家化”: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内在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