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乙】
田子为相① , 三年归休,得金百镒②奉其母。母曰:“子安③得此金?”对④曰:“所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⑤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⑥也,尽力至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⑦。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⑧之。”田子愧惭走出,造⑨朝还金,退请就狱⑩。王贤⑪其母,说⑫其义,即舍⑬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诗》⑭曰:“宜尔子孙承承兮。”言贤母使子贤也。
【注】①为相:做宰相。②镒:二十两。③安:怎么。④对:回答。⑤治官:做官。⑥事亲:侍奉父母。⑦馆:这里指家。⑧去:送还。⑨造:到……去。⑩就狱:接受处分。⑪贤:以……为贤。⑫说:通“悦”,为……感到高兴。⑬舍:通“赦”,赦免。⑭《诗》:这里指《诗经》。承承:谨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