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实现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教育服务的必备条件,是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更好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现实选择,正逐步成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用户统一、共治共享、协同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国一体系、资源体系通、一人一空间、应用促教学”的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教育”,不断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摘编自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材料二:
(摘编自《艾媒报告2018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白皮书》)
材料三:
在线教育行业不仅是极具潜力的领域,也是一个年轻、尚未成熟的行业。在线教育企业在教育实践中的参与,已经切实显示出其作为教育系统组织形态改变者的潜力。如果将实体学校作为传统和主流的教育业态,那么在线教育公司在“怎么提供服务”方面与实体学校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也在促使实体学校自身发生改变。实体学校往往有固定的校址、提供综合性的标准化的课程体系,接受政府规制下的生源分配,按照班级、年级组织学生。而在线教育企业往往针对特定的教育项目,对于教育过程进行更加精细的拆解和专业化分工。由于这些企业按照资源、教、学、练、测、评、管理、招生等各个环节进行业务布局,传统的教育已经被解构,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形成了教育产业链。
虽然在线教育类企业已在直接面向学生和家长的领域取得了广泛认可和初步的商业成功,但在与政府、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的合作中步履维艰。从学校角度来看,学校若要成功与在线教育企业合作,需要具备一些基础性的条件。为了实现对教育信息化产品“从买到用”的转化,学校应该在教学、管理、资源配置、教师发展和激励方面做出相应调整。
在宏观层面上,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体制内教育创新未考虑用户需求,缺乏系统性的部署。另外,教育产品服务的使用者和购买者相分离,导致购买的产品无法满足需求。教育信息化产品的购买者往往是政府教育信息中心,而使用者是学校和教师。这种购买者与使用者的分离导致进入学校的产品往往不是学校和教师希望购买的产品。此外,教育系统不同学校的需求差异大,很难通过同一款产品或者服务得到满足。这种差异化的需求最好通过分散决策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政府的统一采购。
(摘编自《报告精读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新业态发展报告(2017)——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