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费城制宪会一致选举华盛顿为主席,但起关键作用的是麦迪逊。他是美国宪法蓝本的设计者,被视为“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认为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每一个部门必须能够对其他部门行使潜在的否决权,这样“每一个部门对其他部门都有法定的控制”。他指出邦联体制把权力危险地集中在立法机关手中,致使行政与司法部门没有防卫能力,立法权应该一分为二。除了以上同级部门之间“横向的分权与制衡”外,麦迪逊还主张在联邦与州之间也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建立一个主权共享的复合制共和国。
——摘编自孙宝珊《麦迪逊与美国宪法》
材料二:“美国国父”华盛顿被誉为“美国同胞心中的第一人”。关于华盛顿有以下两种认识可供讨论:①华盛顿领导美国人民取得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胜利,是一位卓越的军事统帅。②华盛顿在美国建国初期的一系列施政,对新生的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愧为一位伟大的资产阶级政治家。
——整理自叶炳炎《十八世纪的改革家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