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君臣间相互有义务,但这种君臣关系并不是平等的。国为封臣的义务是具体的,有详细规定的,而封君的义务却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发展的结果往往是封臣得到的比付出的少。封君和封臣的关系和封土封授相结合。随着封土成为世袭领地,君臣关系也就世代相传。但是,封君封臣关系是私法关系,不具备行政系统那样上下级之间的统治与服从关系,因此封君对封臣的封臣是没有关系的,因而14世纪法国的原则即是“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
材料三:诏书规定:效法隋唐的均田制,实行“班田收授法”。废除贵族对土地和部民的私有权,改土地、部民为国有;国家计口授田,对于6岁以上的公民,每6年接人口班田次,男子每人2段(相当于35亩),女子为其2/3,奴婢受相当于自由民的1/3,所班田地不得买卖,死后归还政府。
——日本田令
材料四:“凡天下丁男给田一倾。老及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给三十亩。”
——唐朝(622年)武德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