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此以前执行政府职能的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在颁布法令废除了声名狼藉的巴黎‘风纪警察’之后,把自己的全权交给了公社……公社取消了征兵制和常备军,宣布由一切能荷枪作战的公民组成的国民自卫军为唯一的武装力量。
材料二 ……同时又批准了选入公社的外国人为公社委员,因为“公社的旗帜是世界共和国的旗帜”。
材料三 考虑到到目前为止,各公共机关里的高级职位由于所得高薪而往往成为专营的对象,并按谋职者的后台势力来分配;考虑到在真正的民主共和国里,既不应该有高薪的闲职,也不应该有过高的薪额;为此决定:单独条文。规定各市政机关职员所得的最高薪金每年为六千法郎。
——莫洛克编、何清新译《巴黎公社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