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为国民共议国之政法也。人君与千百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梦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今变行新法,固为治强之计。
——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
材料二:变法之本:在于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技。即一切要求大成,在变官制。
——梁启超《变法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