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借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神宗在颖邱① , 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辄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自代。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常曰:“卿可谓责难于君,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今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辩,帝为巽②辞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 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 琦说不得行。
(选自《宋史·王安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