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海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四类,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分类运输、分类中转至末端处置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平台,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处罚。目前,全国多地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简述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