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晚,在福州做保安的赵宇听到楼下有人呼救,便下楼制止一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导致涉事男子重伤二级。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2019年2月21日,福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防卫过当对赵宇做出不起诉决定,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2019年3月1日,福州市检察院对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做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3月19日,福州警方为赵宇颁发见义勇为确认证书。